索引号: | zfb-2018-10054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8-12-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18〕70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文件 |
关于建立环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确保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落实,县政府决定建立环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现将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召 集 人:王学敬 县发改局局长
副召集人:丁仁毅 县财政局副局长
续 赟 县工信局副局长
左忠明 县工商局副局长
孙玉霞 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副主任
成 员:唐治峰 县金融办主任
田长玉 县公路局局长
都彦双 县环保局副局长
侯跃东 县住建局副局长
胡少武 县会考办主任
李学会 县水务局副局长
宋世信 县农牧局副局长
杨志川 县文广局副局长
任佰锋 县卫计局副局长
杨 万 县质监局副局长
李克武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穆 健 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主任
万广国 县国税局副局长
张本太 县地税局副局长
二、主要职责
(一)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在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工作。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强各部门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面的信息沟通和互助协作,及时总结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三)研究拟定我县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具体工作措施、办法,进一步细化审查程序,推动工作不断完善。
(四)是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增补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完成召集人、副召集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全体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在联席会议召开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工作要求
县发改局要会同财政、工信、工商、法制等部门切实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平稳有效实施。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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