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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8-10046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12-03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政办发〔2018〕95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环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环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环县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7〕24号)、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甘发〔2017〕42号)和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庆办发〔2018〕20号)文件要求,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县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为加快建设经济发展、山川秀美、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幸福美好新环县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县重点产品质量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主导和优势产品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4%以上;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重点领域服务业质量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骨干服务企业和重点服务项目的服务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均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水利工程质量合格率质抽检率达到100%,大型工程综合优良率达到75%以上;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达到80%以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3%,质量对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贡献进一步增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消费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企业质量发展能力

1.引导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引导企业采用先进工艺,严格生产标准,重视计量检测,加强工艺纪律,完善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鼓励企业开展质量认证工作,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在全县中小微企业分层次、分行业开展质量管理培训,重点加强对企业经营者及一线员工的质量管理培训,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各乡镇)

2.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步伐。依靠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企业技术改造和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加强质量技术创新研究,组织实施重大质量改革和技术改造项目。着重扶持增长潜力高、研发能力强的企业开展技改,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加快技术创新步伐,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各乡镇)

3. 加大对企业质量发展的引导支持力度。积极为企业提供检验测试、质量认证、信用评价、工程设备监理、服务质量提升和资质评定等方面的服务。加快企业质量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健全企业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信用记录,实行企业质量分类管理。加强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共享,在银行信贷、政府采购、工商管理、工程招投标、质量信用评级等领域广泛应用企业质量信息,形成有效的市场激励约束机制。认真落实质量激励政策措施,在项目建设、融资信贷、技术改造、科技创新、评先评优等方面,对质量品牌先进企业和组织给予优先支持和倾斜。(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金融办、团县委、县总工会,各乡镇)

(二)提升重点产业质量供给水平

4. 大力推动传统优势产业优化升级。围绕石油化工、新型煤化工、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组织实施一批重点质量技术改造项目。支持骨干企业瞄准国内外同行业标杆推进技术改造,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质量效益、能效环保、安全生产等水平,加大技术和产品创新,提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积极打造合成材料及精细化工、新型化工材料、石化及能源装备、特色中药、优质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链,促进传统优势产业从半成品向产成品转化,从粗放低效向优质高效提升,从产业链中低端向中高端迈进,从短链向全链循环发展,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甘行动纲要和“互联网+制造”行动计划,加快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推动新型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快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大幅度提升标准水平,促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工艺、装备、管理水平全面提高。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关中城市群”发展,加快推动我县优势产业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省、市以及关中城市群周边城市开展产业合作,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各乡镇)

5. 大力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提升。把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立足点放在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深入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质量提升总体攻坚战,通过技术、标准、模式、管理等创新,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在重点领域、关键技术等方面取得突破,培育一批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新的增长点。以具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发展潜力、自主知识产权以及体现全县经济发展方向的高新技术产品为重点,实施高新技术产业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加快制定重点领域标准,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加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催生一批新产业和企业集群,不断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模和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质监局、县能源办,各乡镇)

6. 大力推动服务业提质增效。把服务业质量提升作为调结构、促转型的重点,着力壮大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现代金融、信息消费、创意设计、健康养生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体验经济、共享经济,积极培育催生商贸物流、设计策划、民生保障、金融保险、理政能力建设等现代服务新业态,促进经济社会提速发展。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大力开展旅游、快递物流等重点服务行业质量提升活动,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和管理制度,遴选一批服务业质量标杆单位,组织一批服务质量升级试点。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着力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和优质职业教育供给,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实现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创新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供给。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和结果通报,引导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局、县质监局,各乡镇)

(三)提升重点产品质量水平

 7. 突出抓好消费品质量提升。深入实施《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推动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撑民众消费需求。推动企业发展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推动产品供给向“产品+服务”转变。开展标准宣传贯彻、技术培训、质量分析提升计量能力提升、产品检测等活动,指导帮助消费品生产企业发现和解决产品质量提升的制约因素,全面开展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提高消费品生产和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抽查频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力度,加大消费品执法打假及缺陷消费品召回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消费品制假售假行为。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全面推动我县消费品生产、经销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稳步提升消费品整体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各乡镇)

8. 着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围绕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优化农产品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深入推动农业标准化发展,加快实施优势特色农业提质增效行动计划,突出优质、安全、绿色导向,着力提高绿色优质农产品和生态产品供给,大力发展质优、高效、适应市场需求的经济作物。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加大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认证和产地认定的扶持力度。推进农产品公共品牌、知名品牌的培育、开发和保护,鼓励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伏品牌,促使经营产品向经营品牌转变。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打造贫困地区主打产品、主导品牌,扩大“名特优新”“三品一标”“一村一品”农产品和休闲农业上网销售规模。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耕地质量保护管理体系,加大耕地质量保护和土壤修复力度,扎实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供给。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体制,推行清洁生产和健康养殖,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严格规范农药、抗生素、激素类药物和化肥使用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和属地责任,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追溯监管综合服务平台,加大质量监测力度,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牵头单位:县农牧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教体局、县工信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县扶贫办、县果业局、县电商办,各乡镇))

9. 着力提升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全面实施食品药品国家标准,鼓励推动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高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完善学校“校送”配备和卫生室建设质量标准体系及管理机制,强化校园疾病防控及食品药品安全治理工作,落实校园安全保护区制度。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扎实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店、示范学校创建率逐年提升。加快药品标准提升及工艺技术改造,健全完善药品追溯体系,强化药品安全风险管控,保障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有效实施,促进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推进中药质量提升计划,提高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强化特殊药品管理,全县药品评价性抽检、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深入推进医疗器械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医疗器械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和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大型医疗设备、高风险、植入性和无菌医疗器械等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的常态化监管,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化管理。(牵头单位:县食药监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局、县农牧局、县质监局,各乡镇) 

10. 不断提升品牌产品质量水平。加快推进“庆阳产品”向“庆阳品牌”转型升级,集中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庆阳品牌产品,大力宣传庆阳品牌的良好形象,在全社会积极营造提品质、创品牌的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深入开展各级政府质量奖、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甘肃名牌产品、鲁班奖、飞天奖,陇原工匠、陇东工匠、“三品一标”认证、A级景区等质量品牌的培育和创建活动。突出比较优势,加大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挖掘、培育和管理,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报、宣传、质量提升和专用标志使用工作,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我县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数量翻一番。加大品牌保护力度,组织开展品牌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和质量品牌执法打假专项行动,维护好庆阳品牌的良好形象。(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工商局,各乡镇))

11. 着力加快产品标准提档升级。改革标准供给体系,推动消费品标准由生产型向消费型、服务型转变,加快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部门、行业优先制定苹果、蔬菜、香瓜、小杂粮、文化旅游、政务服务等标准。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研究建立全县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工作。(牵头单位:县质监局;责任单位:县农牧局、县工商局,各乡镇) 

(四)提升产业园区质量发展水平

 12. 按照“一县一产”“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要求,立足实际,结合产业关联和产业链发展需求,以提升产业园区和聚集区质量水平为载体。通过加大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引导园区企业夯实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认证等质量技术基础工作,积极培育一批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创建一批知名品牌示区,进一步推动质量要素、骨干和配套企业向产业园区集聚,打造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集群,形成对经济发展规模、质量具有引领作用的增长极,着力构建县域产业发展体系,围绕产业集约、集群发展,以提高重大项目承接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水平,完善园区整体规划和路网结构,加快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智慧化建设。(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质监局,各乡镇)

(五)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

13.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明察暗访检查制度,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部位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县列重点项目、保障房建设等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制度,逐步推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标准化,不断提高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各乡镇)

(六)着力提升环境质量水平

 14. 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着力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深化环境质量精准管理。稳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健全完善政策措施,全面优化能源结构,研究制定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环境经济政策和管理措施。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落实“水十条”,加强河流水环境治理。认真落实水泥、煤炭、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行业达标计划。认真开展“大气十条”第一阶段贯彻实施情况考核。严格落实任务清单销号和定期预警通报制度,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区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保护,不断巩固和改善全县水环境质量。加强污染土壤用途管控,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大力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积极引导开展第三方环境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牧局、县水务局,各乡镇)

(七)提升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15. 加强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体系监管力度。在开展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普查整治摸底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拾遗补漏,全面掌握特种设备的底数、分布及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快推进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实现动态监管全覆盖,提高安全监管的到位率。加大现场监察力度,加强对可能造成群伤群死的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监控,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实现“零事故”运行目标。(责任单位:县质监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完善研究质量强县战略、分析质量发展形势、决定质量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质量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质量工作责任制。县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出台促进质量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推动质量水平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二)加强质量制度建设。坚持促发展和保底线并重,强化对质量创新的鼓励、引导、保护。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及风险调查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损害赔偿、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和社会帮扶并行发展的多元救济机制。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食药监局,各乡镇))

(三)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力度。完善质量发展经费多元筹集和保障机制。要加大对质量提升行动的经费投入,支持质量品牌发展、标准体系建设、计量体系建设、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落实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构建质量增信融资体系,探索以质量综合竞争力为核心的质量增信融资制度,将质量水平、标准水平、品牌价值等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指标和贷款发放参考因素。加大产品质量保险推广力度,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采购活动组织管理,将质量、服务、安全等要求贯彻到采购文件制定、评审活动、采购合同签订全过程,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政府采购机制。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从信贷、技改等方面重点支持名优产品生产、主导优势产业发展。企业要加大对质量创新、质量提升、新品研发、质量体系改进的资金投入,保障质量提升行动的有力推进。(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质监局、县金融办,各乡镇)

(四)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加强中小学质量教育,开展质量主题实践活动。加强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成为质量人才培养得主体。实施企业质量素质提升工程,建立质量工程技术人员评价制度,全面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一线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水平,加强人才梯队建设,实施青年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作体系,持续开展评选“陇东工匠”活动,学习宣传“陇东工匠”精神,带动打造一批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技术精湛的人才队伍。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作用,开展各类岗位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青年质量提升示范岗创建、青年质量控制小组实践等活动。(牵头单位:县教体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团县委、县总工会,各乡镇)


附件:环县质量提升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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