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环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zfb-2018-10032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8-12-03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政办发〔2018〕124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环县保险扶贫服务体系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3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环县保险扶贫服务体系助推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 


 

环县保险扶贫服务体系助推脱贫攻坚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市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全面改进和提升保险助推精准扶贫服务,大力开展农业、产业、民生、健康等保险扶贫项目,增强保险扶贫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优势保障作用,更好地实现财政扶贫资金的放大效应。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快发展保险扶贫的工作部署,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以网点与队伍建设为主线,在各乡镇、行政村全面设立保险扶贫服务站、点,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和社会管理功能,实现保险兜底服务面对面,将优质服务延伸到最基层,将保险保障送到广大农户,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安定、安全、安心的生产生活环境,达到以保险服务助推精准扶贫的目的。

二、建立保险扶贫服务体系

(一)在乡镇建立保险扶贫服务工作站、在行政村建立保险扶贫服务点。聘请保险扶贫服务人员,形成“布局全面、管理清晰、操作规范、服务到位”的保险扶贫服务体系。

(二)选聘乡镇扶贫服务站负责人、业务主办和村级保险联络员。乡镇保险扶贫服务站主要负责人由乡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兼任,协助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同时,要至少确定一名保险业务主办,负责日常业务运行。各村保险联络员优先在村文书或者贫困户未就业大学生中进行选聘,主要负责本村的日常业务运行。

(三)保险联络员选聘标准和程序由各乡镇和县人保财险公司共同研究确定。乡镇保险业务主办和保险联络员在乡镇保险扶贫服务站的领导和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保险扶贫服务站、点与乡政府、村委会合署办公。各乡镇负责协调办公场所设立及办公设施配备。

三、保险扶贫服务站、点工作职责

(一)乡镇保险扶贫服务站工作职责

1. 开展扶贫保险政策、承保、理赔等知识宣传,接受相关保险问题咨询,协助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安排部署投保和理赔工作;

2. 协助收集承保信息,分户清单。备份投保资料,将投保信息向人保财险公司环县支公司报送,协助完成承保公示,建立本乡镇的承保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

3. 协助乡镇、村的农户保费收取及凭据发放工作,将保费及时交至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收入专户;

4. 协助受理农户的接报案,记录报案信息,深入现场了解灾情,收集基础资料,及时报告人保财险公司环县支公司;

5. 参与和配合各级理赔查勘人员做好查勘定损工作,整理出险损失清单和赔案清单,建立本乡镇理赔档案,协助进行理赔公示。及时向乡镇政府汇报普遍灾情损失认定和理赔意见;

6. 配合做好气象灾害及农作物自然灾害防控等工作;

7. 协助做好对理赔有异议农户的解释工作,对重大特殊事件及时向乡镇政府及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报告;

8. 协调处理好乡镇、村、农户的关系,做好对村级保险联络员的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

(二)村级保险扶贫服务点工作职责

1. 协助开展农业、产业、民生、健康等保险扶贫项目相关政策宣传,上门入户做好投保和理赔工作;

2. 协助收取投保农户保费,填制农户投保明细表,在行政村张榜公示;

3. 协助集中填制本村投保单、投保农户缴费凭证,将缴费凭证发放到户,将投保单、款项和公示情况报乡镇保险扶贫服务站;

4. 协助接受农户报案,填制报损清单并转报乡镇保险扶贫服务站;

5. 配合各级理赔人员和乡镇保险扶贫服务站开展灾情查勘定损工作,负责将本村理赔情况进行张榜公示,对有异议的农户做好解释、说明和协调工作;

6. 协助做好气象灾害及农作物自然灾害防控等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组建工作机构(2018年8月27日至9月4日)。各乡镇在2018年8月31日之前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办公场所、保险扶贫服务工作站兼职负责人、业务主办及联络员名单,并报县保险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检查验收(2018年9月5日至9月10日)。各乡镇保险扶贫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2018年8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保险扶贫服务体系建设的步骤和时间要求,对各乡镇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指导具体环节,督促工作进度,确保机构组建合理,具备运转条件。

(三)开展业务培训(从2018年9月5日至9月30日)。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安排专职讲师到各乡镇对服务站、点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讲解保险扶贫政策、保险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承保理赔操作、气象与农业知识等,提高站、点人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

(四)规范开展工作(从2018年9月5日起)。乡镇保险扶贫服务站、点依据各自职责,规范开展扶贫保险工作。具体工作如下:一是规范承保办理程序。采取集中投保方式,村服务点负责收取投保农户保费,开具保险专用收据;填制农户投保明细表,在村内张榜公示,并将投保单、保费和公示情况报乡镇服务站;乡镇服务站对各村投保单、保费及公示情况审核无误后,报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人保财险公司以行政村为单位出具保险单或以农户出具保险单,保险单出具完整后移交乡镇服务站,乡镇服务站发放到服务点,由服务点负责发放到农户手中。二是规范查勘定损程序。村服务点受理本村农户出险报案,填制报损清单,逐级报告至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村服务点接到查勘通知后,查勘人员应及时赶赴受损现场,查明受损原因,拍摄现场照片,核定受损数量,并与保户沟通、确认,制作查勘记录,并及时将查勘记录、现场照片等资料移交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审核确认后理算赔款,制作赔款明细表。三是规范赔款支付程序。村扶贫服务点将赔款明细表在行政村张榜公示,向有异议的农户做必要的解释、说明或者提议重新查勘,并将公示情况报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将公示无异议的赔款通过“一折统”发放到农户。

五、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着眼服务农业、产业发展的大局,充分认识建立保险扶贫服务体系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按照方案要求,细化实施办法,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保险助推脱贫攻坚相关政策,让农民了解农业、产业、民生、健康等保险扶贫项目,各乡镇要通过召开村民保险扶贫座谈会、编印张贴墙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宣传推广扶贫保险工作各项政策及相关规定。

(三)密切协作配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乡镇要积极配合做好办公场地的确定,服务站、点负责人的推荐工作。人保财险环县支公司及时开展对乡镇服务站、点人员进行保险基础知识、保险扶贫政策、保险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承保理赔操作、气象与农业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站、点人员业务技能和政策水平。同时,要按照省上规范农业保险工作费用有关规定提取和列支农业保险工作经费,用于相关经办人员的务工补贴,政策宣传等费用支出。

(四)严格督查考核。建立完善保险扶贫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工作协调、信息沟通与情况交流,研究解决保险扶贫工作中新问题。要建立健全保险扶贫工作考核机制,县保险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乡镇保险扶贫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对保险扶贫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日常督查和定期考核,并将督查考核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