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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16-00557 发布机构: 县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6-12-2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文件

环评文件受理公示

发布时间:2016-12-29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环评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主要建设内容

关键的环境影响因素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公众参与

1

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石料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环县鑫通石料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环县虎洞镇魏家庄行政村,总投资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补做环评。项目地南邻马坊川河,河的南侧为荒山,东、西侧为河道,北邻二毛公路,公路北侧为办公及生活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生活区总建筑面积7992 m2,配电室50 m2,旱厕一间,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年产砂石料10万吨生产线一条,厂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加强施工管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围挡、洒水等措施,可有效控制扬尘影响程度和范围。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属于无组织排放,其产生量不大,影响范围有限。

2、废水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少量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综合用于施工作业面降尘或回用于施工过程。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可回收利用于泼洒施工作业面。

3、噪声

本项目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施工过程中高噪声设备较少,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合理选择施工时段,避免夜间施工作业,对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必要的临时隔声遮挡措施,施工噪声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由施工方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工程土石方基本平衡。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扬尘通过洒水或布置滞尘防护网等措施抑制。厂区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通过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并定期进行检修、养护。

2废水

运营期生活污水通过建设1m3的隔油池一座,对餐饮废水进行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洗砂后的泥水经排水渠排入沉砂池沉淀后回流至马坊川河,达到循环利用,不外排。

厂区设旱厕,工作人员粪便采用黄土覆盖进行堆肥,用于肥田。

3噪声

项目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隔声、减震、消声等措施处理后。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毛石产生量约2684m3/a,外售用于砌筑基础、勒脚、墙身、堤坝、挡土墙等;剥离初期表土临时堆存于矿区北的临时表土堆场,部分用于铺设运输便道,剩余表土用于采矿完毕后复垦。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虎洞镇魏家河村指定的生活垃圾暂时堆存点,最终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机修请专业人员维修,维修过程中的机修危废由维修人员收集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

环县甜水永发碎石场建设项目

环县甜水永发碎石场

项目位于环县甜水镇贾沟泉村,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年产砂石料11万立方米生产线一条,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办公生活区,配电室一座,旱厕一座,同步建设厂区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四面环山。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办公生活区总建筑面积615m2,配电室15m2,旱厕一座,成品堆场,原料堆场,厂区道路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

2、大气: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控制车速,建筑材料堆放篷布遮盖,运输车辆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加盖篷布等。

3、固体废弃物:废弃建筑材料应尽量回用,不能回用部分集中收集,定期清运至项目所在地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拉运至甜水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杜绝土方在运输过程洒漏道路。

4、水污染:开挖尽量避开雨水期,对施工场地内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必要的遮盖,建筑材料采用仓库堆存,;严格施工管理。科学安排施工程序,严禁将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随便堆放,及时清运多余的土石方,并对施工场地进行填平夯实;选择合适的地点进行施工机械、运输汽车等冲洗和保养,同时要防止油料的泄露,避免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砂石料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及运输路线洒水。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1、废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内旱厕,不外排。

2、废气:(1)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安装一套半封闭式集尘装置,经集尘装置收集粉尘;(2)在输送石料的皮带跌落点处安装布袋除尘器,降低跌落点,减少粉尘排放;(3)产品堆放整齐有序,石料用防尘网遮盖,堆料场内配套洒水装置,定时洒水,使石粉表面保持一定湿度;(4)出厂的运输道路进行硬化,且经常清扫、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加盖篷布,不超载,限速行驶。

3、噪声:对破碎机和筛分机进行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的措施。对主要高噪声设备及时保养维护、维修、增设消声器、防震垫等。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


    公示期限: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     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县环保局环评股09344600707(电话)09344600707(传真)914060805@qq.com(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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