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ds-2018-00013 | 发布机构: | 电商办 |
生效日期: | 2018-04-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务信息 |
关于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劳动力技能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要求,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依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和劳务输转到户到人工作方案》(甘人社通[2018]31号)通知精神,及2018年3月29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魏喜龙局长在全县精准脱贫劳动力培训输转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我办负责对接落实山城乡、秦团庄乡和罗山川乡3乡镇2018年度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小杂粮电商等行业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总体安排: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12日。
2.具体安排:4月26日至27日各乡上报参训对象花名及劳动力培训需求;山城乡5月2日至5月8日共7天,秦团庄5月3日至5月9日共7天,罗山川乡5月4日至5月10日共7天;5月10日至12日完善报账资料。
二、培训内容
培训围绕电子商务专业技能以及果林、农牧、中草药、黄花等开展产业讲座或现场观摩,每期培训共安排7天,具体培训内容安排可根据劳动力培训需求做临时调整。
三、工作要求
(一)人员组织
本次培训人员由乡镇派专人负责组织,通知参训对象报到参训,并配合电商办工作人员收集整理完善参训人员基础资料,培训地点由乡镇负责确定。
(二)具体要求
1.各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积极宣传动员并组织辖区内贫困劳动力(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不含初级、高级中学及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无劳动能力人员)和有培训需求的未脱贫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及时参加,确保培训圆满完成。
2.准确界定参训对象,在贫困劳动力中,已免费参加过就业技能培训并享受过财政扶贫资金食宿补助的人员,再不能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可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但当年不得重复。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财政供养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不得免费参加就业技能或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3.参加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的贫困户按照每人每天70元的标准给予食宿补助,其他人员可以参加培训但不予补助。
4.所有参训人员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在右上角签名的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2张、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一折通、户主及参训人员印章。
请各有关乡镇严格审核把关,负责审核填报项目报账表格资料,确保培训人员符合规定,对于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补助资金虚报冒领的由乡镇负责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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