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dc-2018-00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8-09-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其他信息公开 |
环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简介
环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简介
2015年10月,经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环县国土资源局加挂环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牌子,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设专职副局长领导职数1名, 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正式成立。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指导协调、制度建设、监督实施等职责。同时组建了环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为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管理,核定事业编制17名,设主任1名。主要承担全县不动产登记技术支持、流程规范工作,承办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负责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的构建及数据互联共享、维护更新等技术工作;办理其他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完成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内设权属股、调查股、登记股、权籍信息股共4个股室。经县编办核定、人社部门调配,分别从国土、房管、林业、畜牧等相关部门整合调配工作人员18名,全部到岗开展工作。经过逐步整合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完善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2016年8月,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内部增设综合股,同时将地籍和不动产登记管理股纳入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管理。为了方便群众登记办证,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改造设立了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面积约80平方米,设立了导询、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其它登记、抵押登记、查询领证6个服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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