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dc-2018-00640 | 发布机构: |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生效日期: | 2018-06-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其他信息公开 |
关于环县城上城等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大用户:
为了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事宜,现转发环县国土资源局给环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关于环县城上城等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关问题的函(环国土资函〔2018〕133号)。正文如下:
2018年6月5日,县政府十八届第23期常务会议同意,2010年12月31日前修建的类似环县城上城、金鹰、环江地中海、紫冠嘉园、康润家园、依城家园、天庆园三期、恒泰花园、环江花园D区、环江花园E区、新艺家园、刘家湾安置小区等12个小区的所有沿街分摊土地用途由住宅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使用年限40年,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请依法办理不动产证。
(正文完)
环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6月26日
函原件扫描:环国土资函(2018)13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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