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dcdjswzx-2025-00001 | 发布机构: | 环县自然资源局 |
生效日期: | 2025-0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资发〔2025〕45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其他信息公开 |
关于进一步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
环县自然资源局文件
环资发〔2025〕45号
关于进一步推行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
各金融机构、开发企业,相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 领域和互通互认的通知》(甘政办发〔2022〕50号)和《庆阳市 自然资源局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通知》(庆资发〔2023〕 24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为企业、 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 证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证件效力。不动产登记电子证书是证明权利人享有不动产 权利的电子凭证,记载的信息与不动产登记簿册相关信息一致,电 子不动产登记证书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 产登记电子证照包括《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2、获取途径。2023年6月1日之后权利人申请办理不动产登 记,不动产登记系统同步生成电子证照。不动产权利人可通过登录 “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或下载登录“甘快办APP”申领、 查询对应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
3、使 用 方 法 。不动产权利人可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在政府 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办理相关手续,各相关部门 (机构)可通过“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或已公布 渠道查验真伪,获取对应不动产权力信息,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共 享应用。
4、适 用 范 围 。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可适用于权利人办理存量 房网签备案、契税缴纳、户籍登记、子女入学、不动产抵押融资、 公积金提取、房产查封、不动产公证、水电暖气网视缴费、查询、 过户等需要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相关事项或业务。
5、证 照 查 验。需要对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进行查验的,需不 动产权利人出示身份证件、产权证号,通过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和 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甘快办APP”或 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核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记载的事项与不 动产登记簿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6、宣传引导。鼓励单位、企业和广大群众积极使用不动产登 记电子证照。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应通过与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交 流,印制电子证照获取宣传海报、手册等资料进行广泛宣传,提升 群众知晓率。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查询使用应符合《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不动产权利人 存在无法获取、查询、使用或授权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时,可向县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反馈。
点击附件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使用流程
环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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