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dc-2019-00039 | 发布机构: | 不动产 |
生效日期: | 2019-06-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登记公告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环县小南沟卫生院)
环县小南沟卫生院 因保管不善,将 环国用(1991)字第265号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环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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