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dc-2018-00621 | 发布机构: |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生效日期: | 2018-06-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登记公告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环县芦家湾学区)
环县芦家湾学区 因保管不善,将 芦家湾大堡条小学等四所小学 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声明以下四本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十五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向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异议材料,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将予以作废注销登记。
公告单位:环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8年6月4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土地面积 |
备注 |
1 |
环集用(1990)字第1470号 |
环县芦家湾乡大堡条小学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2100 |
|
2 |
环集用(2001)字第1285号 |
环县芦家湾乡王庄小学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913.5 |
|
3 |
环集用(1990)字第1713号 |
环县芦家湾乡盘龙小学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1350 |
|
4 |
环集用(1990)字第0651号 |
环县芦家湾乡庙儿掌小学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
153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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