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dc-2017-00591 | 发布机构: |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
生效日期: | 2017-11-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登记公告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合道初级中学)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环县合道初级中学因保管不善,将环国用(1991)字第004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环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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