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dcdjswzx-2024-0002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3-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登记公告 |
作废公告20240003(敬海年)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敬海年 因保管不善,将环集建1990字第3470号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环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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