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bdcdjswzx-2020-0006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1-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不动产登记登记公告 |
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灭失)声明公告(刘继宗)
刘继宗 因保管不善,将 环房权证环城私字第1053号 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环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0年11月1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