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6210020602/2016051817094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布机构: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6-05-18
标  题: 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向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文字号: 环政发〔2016〕75号 发布日期: 2016-05-18
有 效 性: 有效

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向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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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向辉同志任环城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

姜伟龄同志任环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健同志任环城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苏彦光同志任环城镇主任科员,免去环城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李明智同志任环城镇主任科员,免去环城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许祥同志任环城镇主任科员,免去环城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高宗平同志任天池乡监察室主任;

念鸿亮同志任天池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贾联斐同志任天池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杜进宝同志任天池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耿小龙同志任天池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春香同志任天池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喜宏同志任天池乡主任科员;

申礼同志任天池乡主任科员,免去天池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李应红同志任天池乡主任科员,免去天池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潘玉吉同志任天池乡主任科员,免去天池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李世涛同志任合道镇监察室主任;

孙建明同志任合道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刘江涛同志任合道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潘远存同志任合道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翠萍同志任合道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砚琳同志任合道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殷继霄同志任合道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范永斌同志任合道镇主任科员,免去合道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畅玉锁同志任合道镇主任科员,免去合道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何富伟同志任合道镇主任科员,免去合道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赵建堂同志任合道镇主任科员,免去合道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李生辉同志任曲子镇司法所所长,免去曲子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攀同志任曲子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冯志武同志任曲子镇主任科员;

陈建辉同志任曲子镇主任科员;

陈玉龙同志任曲子镇主任科员,免去曲子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苏应君同志任曲子镇主任科员,免去曲子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唐兴江同志任木钵镇监察室主任,免去木钵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怀信同志任木钵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何洲同志任木钵镇司法所所长,免去木钵镇社区主任职务;

殷少勇同志任木钵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都兴权同志任木钵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鹏勃同志任木钵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建英同志任木钵镇社区主任,免去木钵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职务;

张登龙同志任木钵镇主任科员;

郭建学同志任木钵镇主任科员,免去木钵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郭怀宝同志任木钵镇主任科员,免去木钵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杨苏鸣同志任木钵镇主任科员,免去木钵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范永谭同志任洪德镇监察室主任;

章兴旺同志任洪德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徐建新同志任洪德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

刘小龙同志任洪德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彦丽同志任洪德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张仲飞同志任洪德镇主任科员,免去天池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俊山同志任耿湾乡监察室主任;

章兴平同志任耿湾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梁建升同志任耿湾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刘小舟同志任耿湾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缪峰同志任耿湾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九峰同志任耿湾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郭鹏举同志任耿湾乡主任科员,免去耿湾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裴艳同志任甜水镇监察室主任;

黄剑同志任甜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耿祥阳同志任甜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配宁同志任甜水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邓海龙同志任甜水镇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翟妍琳同志任甜水镇社区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俊民同志任甜水镇主任科员;

王林虎同志任甜水镇主任科员,免去甜水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石明忠同志任甜水镇主任科员,免去甜水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曹芸同志任虎洞镇监察室主任;

张志萍同志任虎洞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解振鹏同志任虎洞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转慧同志任虎洞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晨睿同志任虎洞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雷同志任虎洞镇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沈浩翰同志任虎洞镇主任科员,免去虎洞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贾学忠同志任虎洞镇主任科员,免去虎洞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张峰同志任虎洞镇主任科员,免去虎洞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党发堂同志任虎洞镇主任科员,免去虎洞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邓世旺同志任小南沟乡监察室主任;

王九池同志任小南沟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世虎同志任小南沟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涛同志任小南沟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骋同志任小南沟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贾生金同志任小南沟乡主任科员,免去小南沟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马建湖同志任小南沟乡主任科员,免去小南沟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王世忠同志任车道乡监察室主任,免去车道乡主任科员职务;

张鹏举同志任车道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侯天云同志任车道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永来同志任车道乡主任科员;

赵柱谦同志任车道乡主任科员,免去车道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黄建军同志任毛井镇监察室主任;

贾馨同志任毛井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毛井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甄志明同志任毛井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鸿平同志任毛井镇主任科员,免去芦家湾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刘兴仁同志任毛井镇主任科员,免去毛井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黄占吉同志任毛井镇主任科员,免去毛井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尚甲钰同志任芦家湾乡监察室主任,免去樊家川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李小红同志任芦家湾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孙镇川同志任演武乡监察室主任;

马志强同志任演武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卢立平同志任演武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保聪同志任演武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正春同志任樊家川镇监察室主任 ;

郝海军同志任樊家川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王磊同志任樊家川镇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永锋同志任樊家川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亚东同志任樊家川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樊晓东同志任樊家川镇主任科员;

念学怀同志任樊家川镇主任科员;

刘宝锋同志任樊家川镇主任科员,免去樊家川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杜信同志任八珠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马啸同志任八珠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倪远宁同志任八珠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永忠同志任八珠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白长红同志任八珠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银同志任八珠乡主任科员,免去樊家川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袁启伟同志任八珠乡主任科员,免去八珠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慕富生同志任八珠乡主任科员;

徐向坤同志任秦团庄乡监察室主任 ;

马贵山同志任秦团庄乡司法所所长;

王伟(罗山川籍)同志任秦团庄乡动物疫病防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仲江同志任秦团庄乡主任科员,免去秦团庄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冯德银同志任秦团庄乡主任科员,免去秦团庄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刘永虎同志任秦团庄乡主任科员,免去秦团庄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拓学璞同志任山城乡监察室主任;

王立君同志任山城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免去山城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许相宁同志任山城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赵会会同志任山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银廷同志任山城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富香同志任山城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宝宇同志任山城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世春同志任山城乡主任科员;

都会莲同志任山城乡主任科员;

梁万飞同志任山城乡主任科员,免去山城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郭小龙同志任南湫乡监察室主任;

张存亮同志任南湫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万新云同志任南湫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马兴权同志任南湫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翟小飞同志任南湫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湖同志任罗山川乡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俊仕同志任罗山川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喜云同志任罗山川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鹏智同志任罗山川乡水利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陈斐同志任罗山川乡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杨立发同志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监察室主任,免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黄鹏同志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山城乡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新龙同志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韩东红同志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

周潇同志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莉同志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健陇同志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艳同志任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董学儒同志环城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袁晓东同志环城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贾永强同志环城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娟同志天池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敬超同志天池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吕清勋同志合道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杨万喜同志合道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白广鹏同志合道镇财政所所长职务;

韩金池同志合道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明星同志曲子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冯占科同志曲子镇正科级干部职务;

梁栋同志木钵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陈书旺同志木钵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拓秀丽同志木钵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廷权同志洪德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有杰同志洪德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卜永清同志洪德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翟彦荣同志洪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涛同志洪德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何海军同志耿湾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乔炳鑫同志耿湾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周朋同志耿湾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甄凯奎同志甜水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耿庆祯同志甜水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宝君同志甜水镇社区主任职务;

魏瑊伯同志甜水镇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姬治忠同志虎洞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黄志鹏同志虎洞镇监察室主任职务;

周希智同志虎洞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杨勇军同志虎洞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韩荣同志小南沟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罗环霞同志小南沟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车佐涛同志小南沟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万涛同志小南沟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德仁同志小南沟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建福同志车道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正银同志车道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何佶国同志毛井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海峰(车道籍)同志毛井镇司法所所长职务;

路永祥同志芦家湾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郭芳芳同志芦家湾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魏伟国同志芦家湾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薛俭同志演武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建亮同志演武乡正科级干部职务;

邹广银同志樊家川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杨林同志樊家川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缪天丁同志八珠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王永洲同志八珠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魏志国同志八珠革命纪念馆馆长职务;

王德智同志秦团庄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苏永刚同志山城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拓世辉同志山城乡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柴虎林同志山城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振同志南湫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张文明同志南湫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徐斌刚同志南湫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高贵同志南湫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殷良同志罗山川乡监察室主任职务;

张宝红同志罗山川乡司法所所长职务;

萧宏江同志罗山川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姬子依同志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赵春城同志四合原旅游开发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环县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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