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020602/2016042117086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 发布机构: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21 |
| 标 题: | 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兴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环政发〔2016〕54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21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张兴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兴武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徐朝鹏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计生服务站站长职务;
任佰锋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职务;
赵德柱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张 峰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白万寿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苟晓巍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贾银兰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免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吴 宏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张贵一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冯有权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免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
杨文祥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卫生监督所主任科员职务;
拓学梅同志任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主任科员,免去县卫生监督所主任科员职务;
苏振琴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站长,免去县妇幼保健站站长职务;
徐玲玲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县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秦治锋同志任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副主任、县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副站长,免去县妇幼保健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
高鹏举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道清国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赵兴琳同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彩琴同志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耿月霞同志县城镇机关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田 凯同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主任科员职务;
高永军同志罗山川乡卫生院院长职务。
乡镇计生服务所所长随机构改革职务自行免除。
环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