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020602/2016042117085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 发布机构: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6-04-21 |
| 标 题: | 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环政发〔2016〕52号 | 发布日期: | 2016-04-21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纲要》),已经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十三五”时期,是贯彻落实中央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构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历史机遇期,也是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提出了今后五年全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总体思路、具体目标、坚持原则、战略定位、区域布局、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充分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迫切愿望,是指导未来五年全县科学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
各乡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纲要》提出的总目标、总任务,按照“三个生态”新理念和“五地两区一中心”的战略导向,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发挥“老区精神”,率领广大干部群众,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严实的作风,为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全面实现“十三五”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环县人民政府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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