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100206000/2025042917048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 |
| 发布机构: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4-29 |
| 标 题: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环政办发〔2025〕9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29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县属国有企业:
《关于深入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经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9日
关于深入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充分挖掘资产效能,激活现有资源潜力,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经营效益,更好的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根据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财资〔2022〕124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甘财资〔2023〕4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国资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各类资产盘活利用,因地制宜探索盘活资产的有效途径,加快构建更加符合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特点和国有资产管理规律的科学管理体系。
二、主要目标
建立资产集中运营平台,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建成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实现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升资源、资产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为行政事业单位有序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界定范围
按照统筹资源、全面覆盖的原则,将各类国资有序纳入县级国有资产运营管理范围。
1. 行政事业资产类:低效运转或闲置的土地、房屋、构筑物、办公通用设备、业务专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家具用具、被服装具、文物及陈列品、无形资产及其他。
2. 国有自然资源类: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草原资源及其他。
3. 市政公共资源类: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共场地、场所,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和城市人防设施等地下公共空间及其他。
4. 国有企业类:由县财政出资成立的各类企业资产(以下简称国有企业)。
5. 金融资产类:符合存量资产盘活条件的各类债权(股权)等金融资产。
2025年8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单位完成自然资源类资产确权登记入账;完成市政公共资源类资产建账立卡,落实管理责任。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二)搭建统一平台
1.建立“大数据库”。全面摸清行政企事业单位房产、土地、设备及自然资源、市政公共资源、文物及陈列品、罚没资产等各类资产底数,搭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平台,建立全口径国有资产数据库,实现部门国有资产数据共联互通、动态更新。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发改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2.建立政府公物仓。加快建立资产集中调配和共享共用的政府公物仓,对大型活动和临时机构购置设备及长期闲置不用或低效高耗运转的资产,统一上缴实物公物仓登记建档管理、集中调配;对房产、土地及自然资源、市政公共资源、行政事业单位投资形成的股权等不适宜纳入实物公物仓管理的,建立虚拟公物仓进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出台政府公物仓管理办法。逐步将抢险救灾抗疫物资等纳入公物仓集中管理。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局
(三)规范组织运营
1.规范运营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营”的原则,出资成立由县财政局直接管理的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建立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三级框架运营模式。县财政局总体负责、全面监管,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在用实物办公楼等国有资产的调配和管理,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全面负责低效、闲置资产的运营,在政策范围内积极探索,灵活运用注入、拍卖、租赁等市场化方式,对资产进行专业化运营。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厘清运营方式。建立国有资产运营目录,对现有存量资产进行彻底梳理盘点,将可用于市场化运营、符合市场需求的国有资产纳入资产运营目录管理,实行动态更新、定期公布,2025年完成运营目录建设工作。组建资产评估机构库,根据不同类别国有资产择优选定评估机构。盘活各类沉淀资产,积极挖掘资产最大价值。完善市政公共资源、自然资源市场准入退出、特许经营等配套制度,推动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推动各类运营资产实现网上交易。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机关管事务管理局、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
(四)强化收支管理
1.加强收入管理。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建立资产运营部门与征收部门信息共享互动机制,确保收入征管规范、透明。规范收入上缴程序和方式,确保及时足额上缴财政。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2.统筹支出安排。将国有资产运营收益支出纳入预算统筹考虑优先用于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兼顾保障部门日常资产维护管理费用、资产运营相关费用以及资产处置后相关费用等支出,调动部门的资产运营积极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严防资产流失
1.加强资产配置。对各有关部门、单位履行职能所需在用资产及出资成立的各类企业形成的资产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加强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与配置审批程序,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紧密结合,各部门、各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负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使用、有效运转、资产保全和日常监督管理等职能。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
2.严格资产处置。严格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审批,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可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资产,统一划转到资产运营平台,实施专业化、市场化运营和管理,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建立由县政府领导部署,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各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的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对资产运营工作的全面指导。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资产运营等具体事务。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分解任务,靠实责任主体,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与机构改革、企业改革等有效衔接,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财政局要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国有资产规范管理、高效运营,严控债务风险。对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肃问责。
附件: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环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杨添翼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纬地 县政府副县长
慕学龙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赵过存 县发改局局长
张立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生杰 县住建局局长
梁清君 县交运局局长
刘 克 县水务局局长
徐天杰 县工信局局长
杨鲜明 县文旅局局长
代种村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都建兴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刘 皓 国家税务局总局环县税务局局长
许 锐 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主任
崔 昊 县财政局副局长
崔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推进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接替同志承担相应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