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解读文件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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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甘肃省文物保护条例》,经县文旅局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勘察,决定将以下5处具有较高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一般文物点,确定为环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并划定了相应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二、新增的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施家滩城遗址

吴城子城遗址

元城子古庄院

寺山窑洞庙宇

蛟龙山窑庙

三、工作要求:‌

文件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这些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和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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