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zfb-2026-00018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3-1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2026年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信访接待日和领导干部下沉接访工作解读
该文件旨在贯彻落实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践行“为民解难、为党分忧”政治责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全文围绕两大核心机制展开: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领导干部下沉接访机制,并配套提出五项具体工作要求。
一、信访接待日安排
接访主体:涵盖县委书记、政府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公检法”三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及班子成员、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
时间安排:
县委书记与政府县长每月15日轮值接访(单月县委书记、双月县长),全年不少于12场;
“公检法”三长同步参与;
县委常委、副县长实行每周轮班制,并陪同主要领导接访;
乡镇党委书记与乡镇长每月10日轮值(单月书记、双月镇长),班子成员每周轮班;
县直单位负责人按需随时接访。
接待地点:县级领导在县信访接待大厅;“公检法”在本单位固定场所;乡镇及县直单位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二、领导干部下沉接访
频次要求:县级领导每月至少1天,乡镇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
实施方式:与督导调研、帮扶济困等工作有机结合,采取带案下访、包案化解、现场办公、实地接访等多种形式;
协调机制:由乡镇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室汇报衔接,相关情况须及时反馈至县信访局。
三、工作要求(五项重点)
联合接访制度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信访局协同做好衔接与交办督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须参与接访,缺位时由班子成员顶替;公安机关保障秩序,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
压实办理责任:有权处理机关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须全程统筹受理、调查、办理、送达等环节,并在结案报告上签字确认;业务人员须严格依规限时办结并录入甘肃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
依法处置异常上访:对缠访闹访、滞留破坏等行为,属地乡镇、责任单位与信访局须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置,不得推诿拖延。
公开透明发布信息:县信访局须年初将各类接访安排统一提供给县政府办和融媒体中心,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环县电视台等平台向社会公告。
强化督办问责机制:对超期未办结、重复上访、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非接待场所上访的,县信联办将启动督办并视情启用“三项建议权”,依《信访工作条例》追责。
附件包含5张详细安排表,覆盖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分表1、表2)、“公检法”三长、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全年接访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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