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4-0003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1-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环县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3年12月,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环县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便于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准确理解,现对《通知》内容作出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县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全面提升终末期患者生命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庆阳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政办发〔2023〕57号)和市卫健委《关于贯彻落实<庆阳市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关于《环县安宁疗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四大部分,分别从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实施步骤、组织保障4个方面进行阐述。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到2025年底,至少设立1个安宁疗护病区,培育1个安宁疗护团队,构建起以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宁疗护病区为龙头,各乡镇安宁疗护病床为依托,梯度有序、分工合理、运行高效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工作任务。一是建设服务体系。确定县人民医院为安宁疗护中心建设试点机构,作为县级安宁疗护技术指导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逐步将安宁疗护服务纳入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结合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为诊断明确的临终患者提供安宁疗护服务。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制定安宁疗护、心理疏导、上门服务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照《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保障安宁疗护服务中所需的止痛、镇痛、麻醉等药物供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药物配送流程,确保药物供应充分、安全、可靠。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由县人民医院牵头组建安宁疗护专家团队,发挥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加强与省内外专业机构和专家团队的交流和合作。在县人民医院设立安宁疗护教育培训基地。四是深化宣传引导。结合全省安宁疗护试点工作“陇原行”系列巡讲活动,加大 安宁疗护政策、服务理念和技术等宣传力度,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群众广泛认可和接受,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和支持安宁疗护服务的氛围。
第三部分实施步骤。一是试点启动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12月),二是探索推进阶段(2024年1月-2024年3月),三是总结推广阶段(2024年4月-2025年6月)。
第四部分组织保障。明确卫健局、民政局、财政局、医保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局、残联、人社局等单位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安宁疗护工作,创造良好政策环境,推进安宁疗护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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