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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25-00085 发布机构: 环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5-10-10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政发〔2025〕91号 所属主题: 环政发

环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10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25〕48号)及《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庆政发〔2025〕5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县境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具体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环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不纳入议事协调机构序列管理),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农业普查工作,协调处理普查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日常组织协调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二)细化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应结合自身职能,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其中:县财政局负责协调普查经费保障事宜;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相关事项;普查宣传动员工作由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环县调查队和县委宣传部共同协调推进。各有关部门须及时、准确地提供与普查相关的行政记录和基础数据。

(三)依法开展普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应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普查各项工作要求。普查对象须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格,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信息,不得迟报、拒报普查资料。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严禁伪造或篡改普查资料。普查过程中获取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或泄露,也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对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与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普查数据。

(四)严实数据质量。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加强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规范普查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应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数据。要通过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普查数据安全。

(五)落实经费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照现行财政渠道由县级财政承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普查工作进度及时拨付,确保资金足额到位。

 

附件:环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环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环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刘  博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王世沛    县政府办主任

唐治峰    县统计局局长

杨军利    国家统计局环县调查队队长

杨丽莉    县发改局副局长

慕彩虹    县财政局副局长

慕金明    县农业农村局区划办主任

成  员:杨浩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徐向坤    县委编办副主任

张  发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高真龙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立国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明霞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  锋    县水务局副局长

韩  荣    县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

谷昊晟    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  文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韩礼明    县统计局副局长

冯锁龙    县调查研究中心主任

赵玲瑞    县法律援助中心七级职员

张志辉    国家统计局环县调查队纪检员

张彬彬    木钵镇党委书记

都  晓    车道镇党委书记

李长宝    环城镇镇长

张宏鹏    曲子镇镇长

陈冠旭    甜水镇镇长

梁富强    洪德镇镇长

梁建升    合道镇镇长

吕建喜    樊家川镇镇长

敬晓军    虎洞镇镇长

梁  森    毛井镇镇长

李建琨    演武乡乡长

王  伟    天池乡乡长

周  鹏    八珠乡乡长

拓  娟    山城乡乡长

黄吉荣    芦家湾乡乡长

裴  艳    小南沟乡乡长

张伟东    罗山川乡乡长

王泰骁    南湫乡乡长

赵翊斐    耿湾乡乡长

王  明    秦团庄乡乡长

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有关决策部署,组织实施我县农业普查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统计局副局长韩礼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PDF版本:环县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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