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4-00019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23-08-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发〔2023〕92号 | 所属主题: | 环政发 |
环县人民政府 关于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批复
各乡镇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报告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各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二、各乡镇要同县水务局加强沟通衔接,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预案》落实落细。
三、各乡镇要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认真落实辖区内山洪监测预警指令,一旦发生山洪灾害,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抗洪抢险,全力做好转移安置、后勤保障等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环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5日
各乡镇 预案 工作 落实 山洪灾害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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