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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21-00034 发布机构: 中共环县委,环县人民政府
生效日期: 2021-07-28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发〔2021〕12号 所属主题: 环政发

关于稳定草羊业发展降低旱灾损失促进农民增收的十条意见

发布时间:2021-07-29 【字体: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抗旱防汛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对抗旱减灾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应对当前持续高温少雨的严重旱情,稳定草羊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现提出以下十条意见:

一、坚定信心保目标。入夏以来,我县遭遇百年不遇大旱,农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出现很大困难。据气象部门预测,半月以内(7月28日—8月13日)全县仍晴热少雨,旱情将持续发展、不断加剧。全县上下要站在“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珍惜弥足珍贵的产业发展成果”的大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闻令而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确保如期实现“全年羊只饲养量300万只,总产值50亿元,农民人均来自羊产业收入6000元”的第一个翻番目标。

二、稳定价格保市场。县财政列支2000万元抗旱生产自救资金,采取政策性补贴的“微调控”手段,稳定县内销售市场。中盛公司按照毛重14元/斤(胴体56元/公斤)最低保护价收购县内自产的育成羊,育肥场(社)按照毛重18元/斤最低保护价收购县内自产的断奶羔羊,当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随行就市,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标准进行补贴补齐。各乡镇及县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等监管制度,依托草畜产业大数据平台做好从业人员身份和羊只信息核对,确保抗旱生产自救资金真正补贴到县内养殖企业、合作社、农户,严防从县外调运贩卖羊只套取补贴行为。

三、双管齐下保饮水。坚持送水到户与基础提升“两手抓”,既保人饮、又保畜饮。对人畜饮水已经出现困难的,由县供排水公司负责送水到村,乡镇组织群众到取水点取水,对因灾造成经济困难、取水困难的家庭,要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进行救助,确保群众取水用水不出问题。对存栏量达到50个羊单位以上的养殖大户(一只羊为1个羊单位、一头牛为10个羊单位),由县水务局根据养殖量核算用水量,因户制宜补齐完善用水设施,居住相对集中的建设蓄水池,地表水源充足的打小电井,居住分散、地表水位较低的建设集雨场窖,一次规划,分批建设,长效解决草羊业缺水问题。

四、统筹收储保饲草。坚持寸草归仓,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及时对接中国农科院饲草专家,做好饲草营养成分鉴定,指导群众对已抽穗脱毒、可利用的玉米等作物秸秆立即收储;荟荣草业公司要及时联系预定青贮地块,跟进做好青贮服务,确保不浪费一株饲草。坚持以草补产,各乡镇要积极动员群众对已绝收地块立即翻耕,待雨复种大燕麦、禾草等牧草,草籽由县上免费供应,以草补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合作社、农户到周边地区流转土地种草,以外补内,保障饲草安全。坚持低价供草,荟荣、庆环、牧康等饲草加工企业和西沟村等有条件的饲草加工合作社要积极研发生产“全日粮”,以低于市场价(与农户自产自用草料成本价持平)向缺草户供应“救灾饲草”,差价由县财政补贴解决。

五、投羊补栏保规模。对今年受灾严重、务工无路、增收无方、极有可能因灾返贫的边缘户,由各乡镇认真甄别,支持发展养羊,享受养羊专业村专业户的“四项物化补助”政策。积极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防止因干旱少雨、市场波动引发群众贱卖基础母羊,指导服务提标专业户加快调羊,确保全县羊只存栏量稳增不减,年底达到160万只以上。

六、强化监管保品牌。实行定点屠宰,除群众自产自食的羊只之外,凡是进入生鲜、餐饮市场的商品羊,统一由中盛食品厂唯一定点屠宰,实现产前全检疫、产后可溯源,保证产品质量。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执法监管,集中整顿未经检疫、非定点屠宰、以次充好等市场乱象,对餐饮企业、摊贩个体以其他肉类假冒羊肉销售的行为进行严惩重罚,依法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个体),形成高压震慑,全力保护环县羊肉品牌。

七、宣传推介保销售。由县委宣传部、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负责,加快推进羊产业“七个一”宣传推介行动,持续扩大产业影响力,提升品牌溢价效应;全力做好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订单保供,积极对接海底捞、月盛斋等大型商超靠实产品订单,确保全县羊肉持续畅销。

八、多方协同保服务。聚合各方力量抓防疫,由各乡镇负责,根据防疫需要,对业务技能较好的原村级兽医员予以返聘,给予适当工资补助;由县畜牧兽医局负责,收回乡镇兽医站药房进行统一管理,人员转为财政供养,做好辖区防疫服务;社会化防疫服务公司要督促指导村级产业服务员严格落实强制免疫和补免措施,确保防疫密度、效价“双达标”。开通绿色通道抓理赔,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旱情核查情况,以村为单位向保险公司开具农作物受灾减产证明(后附受灾户名单、受灾面积等详细信息),简化核查定损程序,确保一周内赔付到位,为绝产户复种再生产提供一定资金保障。积极争取资金抓投入,县应急管理、农业农村、水务、民政等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争取抗旱救灾资金,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统筹做好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调度使用,全力保障抗旱自救和恢复生产。

九、以副补农保收入。坚持“田内损失田外补,产业损失就业补”,由县人社局、农业农村局负责,全面落细落实就业帮扶措施,扎实做好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对接用工企业做好劳务输转,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确保不发生规模性因旱返贫。

十、严格责任保落实。全县上下要把抗旱生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县级领导联系乡镇、一线指挥,县直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乡镇主要领导亲自负责、亲自抓促,科级干部联片包村,一般干部包组联户,广泛宣传保产业稳增收的“十条意见”各项政策,全力指导群众开展抗旱自救再生产,对工作组织不力、贻误抗旱自救“战机”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责处理。抗旱生产期间,县上实行“周调度”工作制,各乡镇抗旱自救工作情况于每周五12时前报县应急管理局,汇总后分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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