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fb-2018-10010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17-11-3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政办发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 发布时间:2017-11-30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环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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