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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24-00038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1-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环政办发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环县创建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学校、 健康社区/村、健康餐厅/酒店/食堂、健康家庭 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5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环县创建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村、健康餐厅/酒店/食堂、健康家庭等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环县创建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学校、

健康社区/村、健康餐厅/酒店/食堂、健康家庭

等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有序推进我县创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申报工作,提升全县慢性病防控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根据《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解读手册》(2020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指导方案》(2019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健康,将卫生健康融入全县发展大局,坚持“预防为主”原则,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为重点,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创新思路和方法,建立有效、可行的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居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全力巩固慢性病综合防控成果。

二、目标任务

(一)建成健康机关/单位8个、健康食堂6个、餐厅/酒店6个、健康学校6所。(见附件1)

要求:健康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每类不少于5个,每类1分;每少1个扣0.5分。现场调研发现每类中有1个不达标,不得分。

(二)建成健康社区/村90个,在健康社区/村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创建健康家庭达500户以上。(见附件1)

要求:健康社区/村占辖区社区/村总数≥30%健康社区中健康家庭比例≥10%。

(三)建设健康主题公园1所、健康步道2条、健康小屋2所、健康超市1家、健康社团1个、健康街区1条。(见附件1)

要求: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街区、超市、社团等,每建设1类,1分,满分4分。

(四)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22处,均需提供个性化健康指导项目。(见附件1)

要求:社区/乡镇覆盖率100%,提供个性化指导覆盖率≥50%。

三、工作步骤

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从2023年10月起,2024年6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巩固完善阶段(2023年11月—12月):创建完善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村、健康餐厅/酒店/食堂、健康家庭、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及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初审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压实各方责任,全面启动工作。

(二)建设提高阶段(2023年12月—20245月):全县各单位结合实际,全面开展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村、健康餐厅/酒店/食堂、健康家庭、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健康步道、健康社团、健康一条街及自助式健康检测点的建设工作。

(三)考评验收阶段(20245月—2024年6月):各建设单位上报资料,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考评,总结经验,整改不足。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各建设单位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报方案,落实领导第一责任制,明确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申报工作,定期召开申报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申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申报工作常态化、科学化、规范化。

(二)落实初审目标,优化健康环境

各建设单位将健康机构申报工作与本单位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建设目标。在辖区内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定期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组织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社区(村)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体质指数等,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各建设单位要把健康机构申报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动员,号召全民参与申报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黑板报、新媒体等形式进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通过召开主题知识讲座、健康巡讲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健康知识,为建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注重资料收集,确保审达标

各单位要对相应健康机构申报做专题安排,及时总结形成成果,并注重活动的文字记载和影像、图片等过程资料收集,所有资料要由专人负责,收集完整,专用档案柜整齐存放,要分阶段对照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村、健康餐厅/酒店/食堂、健康家庭、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健康步道、健康一条街及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建设指导标准,开展自查,认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申报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环县建设健康机关/单位、健康学校、健康社区/村、健康餐厅/酒店/食堂、健康家庭等任务分解

2.健康机关/单位建设指导标准

3.健康社区/村建设指导标准

4.健康学校建设指导标准

5.健康餐厅/酒店建设指导标准

6.健康食堂建设指导标准

7.健康家庭建设指导标准

8.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指导标准

9.健康步道建设指导标准

10.健康小屋建设指导标准

11.健康超市建设指导标准

12.健康社团建设指导标准

13.健康一条街建设指导标准

14.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建设指导标准

15.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单位考核评估表

16.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区考核评估表

17.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学校考核评估表

18.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餐厅/酒店考核评估表

19.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食堂考核评估表

20.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家庭考核评估表

21.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主题公园考核评估表

22.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步道考核评估表

23.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小屋考核评估表

24.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超市考核评估表

25.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社团考核评估表

26.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健康街区考核评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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