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4-00008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23-06-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23﹞36号 | 所属主题: | 环政办发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环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为全面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县成立了环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现刻制“环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和“环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各一枚,从即日起启用。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16日
第五次 全国 经济普查 环县 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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