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3-00063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21-05-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21〕25号 | 所属主题: | 环政办发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环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环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环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发展环境,根据《庆阳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工作方案》(庆政办发〔2021〕5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以数字政府建设为引领,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线下线上融合发展、协同服务,实现更多事项办理“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
(二)全力保障政策落地。不断完善惠企政策,充实涉企“政策库”,进一步优化政策精准推送、事项在线办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实现更多惠企政策“不来即享”。
(三)服务项目和产业发展。进一步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企业创造财富”理念,将优化服务向优势产业发展、重大项目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机制,真正做到“企业带着资金项目来、剩下的事情我来办”。
(四)切实提升行政效能。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强化基层承接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支撑,尽快补齐“放管服”效能短板。
(五)加强部门联动协作。进一步打通信息“堵点”、填补服务“空白点”,强化部门政策指导、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责任,靠实各级政府政策落实、服务落地、要素保障主体责任,形成上下协同、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良好格局。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数字政府建设
1. 推进政府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增强数字政府建设项目立项、预算、管理协同能力。强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公共支撑能力,升级改造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不断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一体化平台适老化改造,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12月底前围绕出行、就医、消费、文娱、办事等梳理老年人经常办理的高频事项清单,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普遍、适用的智能化服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2. 加强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管理。6月底前,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以各部门政务服务数据共享需求和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数据为重点,以清单化方式再明确一批县级单位数据共享责任,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加大数据资源共享推进力度。9月底前,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按要求共享数据资源,进一步满足数据使用需要。(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3. 推行高频电子证照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系统,全面梳理县、乡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清单,对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中己发布标准规范的电子证照进行标准化、规范化归集。进一步强化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中的应用,推动已完成电子签章(签名)加盖的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和事项结果查询等环节的数据共享和结果互认。聚焦公安、民政、社保、教育、电力、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领域,9月底前实现结婚证、电子社保卡等60种高频电子证照的标准化共享和应用。(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4.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深度融合,优化完善电子化平台功能,全面推行 “网上开评标”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6月底前,完成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事项梳理,建立公布平台服务清单,实现“一表申请、一网通办”。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推动形成场所设施、软件系统、交易流程、信息公开和档案管理等标准化服务体系。落实全省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办法,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档案系统功能,按要求推动与省级平台之间、省内市县平台之间实现评标专家、信息系统等资源跨区域共享、全流程在线交易。全面推广运用交通、水利、农业工程等电子开评标系统,打通线上交易“最后一公里”,12月底前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加大“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和“网上商城”推广运用,鼓励限额以下招标采购项目上“云”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牵头单位:县公管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二)强化项目要素保障
5. 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管家式”服务。5月底前,由县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大人、财、物、场地等保障力度,在县政务大厅设立招商引资项目代办中心或代办窗口,对各级招商部门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成立专班,提供从企业开办、项目审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全周期“管家式”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6. 在市县级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市级工业集中区(环县砂井子煤气电工业区)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区域评估,区域内项目全面共享、免费使用评估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县级工业集中区(环县西滩工业区、环县甜水镇工业区、环县曲子镇工业区)参照执行,加速项目落地、降低企业成本。(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 加强基层环评审批承接能力。5月底前,对县上环境部门承接的审批事权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清单,针对审批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针对性培训;对县级确实无法承接的行业类别,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省市级审批,待县级具备承接能力后再行下放。鼓励引导信用好、技术强、有实力的评审机构加强对基层审批项目的技术支持力度。对市上委托县级部门审批的事项进行评估,构建市级为主、县级配合的审批模式,为项目落地提供属地就近服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三)优化审批监管服务
8. 促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全面实施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自主申报,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申报名称。全面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平台,进一步简化企业开办流程,优化企业开办相关业务。在县、乡政务大厅完善功能布局,推动登记注册、公章刻制、发票申领、职工参保、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等与企业开办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区域集中办公,实现线下大厅“一窗通办”。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实现企业注销“一网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9. 清理整治变相审批。以省政府确定的备案事项为重点,集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等事项开展专项整治。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省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牵头单位:县审改办;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10. 推行“两轻一免”柔性执法。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贯彻落实《甘肃省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进一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指导协调推动相关执法部门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对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更加注重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注重通过行政指导等柔性监管方式,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经营。(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11. 实施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持续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将抽查检查结果、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各类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进行全量归集公示。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于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为守信企业减负;对于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提高监管针对性、实效性。(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12. 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职责,依法审核我县配套制度。按照省、市安排部署,积极学习借鉴兰州新区试点经验,开展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6月底前公布事项清单,制定办理流程、明确适用对象;12月底前对清单内各类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县审改办;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四)推进惠企政策落实
13. “不来即享”政策扩面。6月底前,完成涉企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服务系统二期建设和相关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梳理,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行业技术中心认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认定、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等事项业务网上办理,实现科技奖补资金、涉企公积金、就业补助等更多惠企便民政策和业务在线办理、“不来即享”。(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科技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4. 提高中小微企业融资能力。运用好甘肃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信易贷”平台)、甘肃省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陇信通”平台)、庆阳市“政商直通车”民营经济服务平台、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备案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合作,提升全县征信服务水平,提高信贷获得率,努力扩大信贷投放。推动商业银行实行差异化定价策略,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有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担保费率,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牵头单位: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人行环县支行、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工商联;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15. 加快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在依法合规基础上,创新方式,加快梳理和解决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企业投资发展信心,招引更多企业到我县投资兴业。对已解决的涉企历史遗留问题,开展经常性“回头看”,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同时,围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通过“四百机制”、座谈交流、网络渠道、政务热线等方式,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以清单化方式核查解决、及时反馈,12月底前完成化解工作、实现见底清零。(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五)完善便民利企措施
16. 实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一号响应”。按照《庆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要求,5月底前,制定我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切实做好“12345”热线平台升级改造,拓展互联网受理渠道,完善“一号对外、统一受理、层级联动、部门协同”的基础功能,打造“7×24小时”不断线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17. 实现甘肃政务服务网县乡村全覆盖。6月底前,集中公布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统一编制事项实施清单,实现事项名称、类型、编码、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要素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规范。依托审改部门发布的乡(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实施清单,9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事项基本信息要素(包括事项名称、类型、编码、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等)在庆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数据同步,做好网办事项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环县子站(环县政务服务网)申办入口的功能建设和环节设置,公布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信息。(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18. 推进政务大厅“一窗通办”。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对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全要素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鼓励各部门将政务服务事项审批办理职能整合归并,充分授权驻厅窗口及工作人员,提升审批服务效率。完善县乡两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健全完善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功能性服务专区。对于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业扩电网工程涉路审批、办理破产等,进一步压缩业务流程、减少业务耗时,必要时出台一部分“以函代证”事项,简化水、电、气、暖相关项目审批流程和时限。依托庆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一件事”主题式套餐服务事项线上线下“一次办”,进一步探索扩大“一件事”办理覆盖范围,积极梳理公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重造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简整合办事材料,推动更多“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19. 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以省政府发布的137项“省内通办”和73项“跨省通办”事项为目标,完善互联网受理端、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端、微信小程序和庆阳“轻松办”App等端口功能,加快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积极联系建立与宁夏、陕西、内蒙、重庆、四川等邻近省份,以及与兰州市、平凉市等省内其他市州、县区在“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事项办理上的业务标准和互信互认合作机制,推出一批线上线下互认互办事项,实现异地代收代办和无差别受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20. 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标准,形成“一事一评”“一次一评”工作规范,确保群众和企业办事真正实现线上“一事一评”,线下“一次一评”。持续推进不动产、房管等部门自建行业系统与全省统一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工作,确保评价数据实时上报,增强各级政务服务机构评价数据的规范性和可比性。按照每个“差评”都能得到整改的工作要求,全面覆盖事项、机构、平台和人员评价等内容,建立健全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将“差评”回复率、回访整改率和回访整改满意率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实现“以评促改”,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三、保障机制
(一)强化调度机制。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听取各专责组和有关部门工作汇报,通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各乡镇、各部门12月10日前形成年度报告报县政府,及时汇总撰写县级年度报告上报市政府。县政府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
(二)靠实责任机制。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县“放管服”改革“一盘棋”谋划、一体化开展。各专责组加强督促指导,着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扛责任、领任务、提效能、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按此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清单、工作流程、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报县政府办公室备案。
(三)完善考核机制。按照县委对各乡镇、各部门年度考核办法,参照市政府办对县(区)“转变政府职能”、对部门“‘放管服’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指标体系,制定对乡(镇)“转变政府职能”、对部门“‘放管服’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打分细则,明确年度考核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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