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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23-00061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22-05-18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政办发〔2022〕35号 所属主题: 环政办发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环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5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现将《环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8日



环县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各项部署要求,全面做好2022年度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全市“双轮”驱动、“三化”并进、“四建”支撑,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放管服”改革与数字政府建设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深化简政放权

1.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措施,对照《甘肃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完成县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组织县直部门依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年检年报等内容并向社会发布,切实做到程序公开透明,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 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完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和监管机制,清理自行发布的带有市场准入性质的隐性壁垒,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建立健全案例归集和集合通报制度,定期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排查,按季度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 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程序、事项和申报材料。全面贯彻落实《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等5个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环县企业投资项目落地机制》,深入推进承诺制、容缺受理、区域评估、模拟审批、代办服务等改革举措。加快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全面实行跨层级在线审批,积极推动项目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到证件制作的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推行“一张图”“可视化”审批。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功能融合,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提升审批效率。强化中介机构监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市场评价评级功能,实现中介服务网上展示、服务委托、成果提交、监督评价等全过程管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 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安排部署,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自查,重点自查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各项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实到位;自查本部门行政许可业务系统是否对接“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实现数据自动推送;自查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企业登记注册数据是否得到及时接收、反馈和公示,并将企业及时纳入监管;自查工作方案中提出的其他要求是否得到落实。5月底前完成自查,6月底前完成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

5. 持续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重点在涉企经营许可、证明事项、投资项目审批等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通过梳理审批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请材料、进一步简化申报和审批流程,清理压缩不合规范、没有意义、重复证明的相关材料,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突出问题,提高服务效率。(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

(二)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6. 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推进数字政府项目建设,确保平稳运行。加强政务服务能力平台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规范网上办事指引。按照“应进必进、应进全进、应进快进”原则,做好数据整合迁移、归集共享工作。完善政务云管理平台功能。强化数字政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做好数据容灾备份工作。(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

7. 深化特色应用。升级改造12345话务系统,建设便捷统一、高效智能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完善12345热线与整合类热线的协同受理机制,与紧急热线、公共事业服务热线建立双向互通、有效协作的热线联动通道,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按照全省数字政府建设要求,推动各行业领域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应用接入“甘快办”。(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 推动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发挥数字政府运营指挥中心功能,加强对全县推进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的数据监测和呈报,推动实现“一屏知全县、一键政务通”。(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

9. 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按照省市要求,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建立政务服务能力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在社保、医疗、教育、就业等政务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积极推广“免证办”服务。(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1月底前)

(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0. 推进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全面推广应用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服务平台和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推行企业开办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模式,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便利化水平。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做好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工作。(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税务局、人行环县支行;完成时限:6月底前)

11. 加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持续推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代办帮办“管家式”服务,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立领导包抓机制,落实土地供给、财政奖补、要素保障等扶持政策,全力推动项目落地建设。(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2. 推广“标准地”改革。积极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管理模式,制定出台《关于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在完成区域能评、规划环评等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土地出让时带指标公开出让,企业竞得土地后按照告知承诺、先建后验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3. 推动惠企政策“不来即享”提档升级。依托全省涉企优惠政策精准推送和“不来即享”平台,进一步梳理涉企优惠政策清单,按照稳岗就业、财税支持、融资服务等进行分类,形成“政策库”,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政策分类精准推送、普惠制政策“不来即享”、企业融资需求对接等服务。加快构建移动端服务体系,实现创业担保贷款、土地增值税免税等更多政策业务在线办理,推动“不来即享”向社保费、非税收入等领域拓展,让更多惠企政策直达直享。(牵头单位:县工信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4.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持续加大“甘肃信易贷”平台的宣传力度,指导帮助更多中小微企业入驻“甘肃信易贷”平台,通过“甘肃信易贷”平台获得融资支持,有效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支持政策,在可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保持较低费率水平。深化政金企合作,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提高服务水平。落实好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接续转换工作,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对接普惠小微主体,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和信用贷款投放力度。用好支农支小再贷款,加大再贷款政策宣传,畅通传导渠道,推动完善融资配套机制,引导地方法人机构积极运用再贷款资金,持续发挥好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的牵引带动作用。聚焦企业反应强烈的金融机构融资环节和支付环节收费问题,重点查处与贷款捆绑强制收费、中间业务只收费不服务、不落实支付手续费减免及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等行为。严格规范自然垄断行业收费行为,切实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人行环县支行;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 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和远程异地评标。巩固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成果,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覆盖。按照全省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和操作指引,对接部署远程异地开评标系统,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用,促进优质专家资源跨地区跨行业共享。(牵头单位:县公管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四)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

16. 推进行政许可事项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国家制定的行业监管规则标准,对列入相应层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事项,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明确监管重点环节,实施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步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层级、部门、措施。(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7. 强化“互联网+监管”。强化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平台应用功能,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各相关部门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对接共享,增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的科学性、实效性。(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8. 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甘肃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作承诺、重教育、用报告”,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建档案、抓评价、强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施奖惩、督整改、推修复”,全力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做好政府部门监管行为信息录入归集,做好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息的修复工作,为信息公示、风险分类监管筑牢数据基础。积极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根据不同企业的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风险等级高、信用评分低等检查对象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有效提升监管精准性、针对性和问题发现率。继续推进“两轻一免”柔性执法,在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积极贯彻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对于普通行业领域、新产业新业态,或信用风险分类评分较高,不存在故意违法,情节显著轻微或未造成严重后果等情形的执法对象,可以推行“两轻一免”。(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 强化重点安全领域监管。对疫苗、食品药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等事项实行全主体全链条重点监管。严格执行“谁审批(备案)、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要求,分级分类加强对公共安全活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构建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提升便民利民服务质效

20. 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办事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综合咨询、综合办事、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年底前实现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持续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凡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原则上都要全流程、全要素进驻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办理。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提供线上线下并行服务,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深入推进“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活动,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全面推行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查处举报、末位问责制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1. 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提供主题式、套餐式服务,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2. 深化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在全省“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聚焦我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就业、婚姻、生育、子女入学、社保、养老等高频办事需求,主动对接相关省市县,推动“跨省通办”。年内力争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推动户口迁移及开具户籍类证明“跨省通办”等业务在全县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全县医保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省内通办”。推动全县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省内通办”“跨省通办”。开展结婚登记“市内通办”试点,推动实现“跨省通办”。(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民政局等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3. 推动更多便民措施落地。鼓励政务服务大厅开展延时错时服务,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推动集成式自助终端向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延伸,推进更多事项全程自助办理,实现政务服务“就近办、家门口办”。推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服务、户籍管理等领域群众经常办理且基层能有效承接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委托受理、授权办理、帮办代办等方式下沉至便民服务中心(站)办理。(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4. 优化特殊人群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加快各类政务服务平台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升级,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大字版、语音版等应用服务,增设授权代理、亲友代办、一部手机绑定多人等功能,切实解决特殊人群使用智能技术难的问题。(牵头单位: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5.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进一步加强“好差评”业务培训,全方位提升基层政务大厅及工作人员系统熟练程度和评价意识,切实提升“好差评”评价效果。加强“好差评”结果应用,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好不好,让企业和群众说了算”。(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分别于2022年6月、12月上旬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管办)报送“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严格督导落实。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检查督导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作用,完善企业和群众反映问题接诉即办、闭环整改机制,切实消除改革堵点难点,全面提升改革质效。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推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好的经验做法,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关乎环县形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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