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2-00066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22-07-1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函〔2022〕17号 | 所属主题: | 环政办发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环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行政复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县政府决定成立环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曹育铮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主任:鲁生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路亚东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世沛 县政府办主任
白兴时 县发改局局长
王海峰 县教育局局长
丑立志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杨 泉 县民政局局长
刘 克 县司法局局长
慕学龙 县财政局局长
梁清君 县人社局局长
尚红锁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谈应琪 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局长
王生杰 县住建局局长
解欣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英璞 县水务局局长
赵过存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道清国 县卫健局局长
张立果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刘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副局长郭彦宏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县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承担。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人员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一)委员会主要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决策部署;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审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审议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等。
(二)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承办委员会全体会议和案件审理会议;研究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重要政策、重大问题,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机制;组织实施全县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的调研督查,督促乡镇和部门整改落实行政复议纠错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委员会报告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情况;审理较为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负责组建县政府行政复议专家咨询委员会、调解和解委员会,并开展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行政复议员队伍等。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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