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21-00053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21-07-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政办发〔2021〕30号 | 所属主题: | 环政办发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环县乡村振兴局”等4枚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各单位:
现刻制“环县乡村振兴局”等4枚印章,从即日起启用,原印模“环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等4枚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
印章 各乡 人民政府 县直 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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