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环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政府文件>环政办发>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zfb-2022-00067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效日期: 2021-04-26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政办发〔2021〕13号 所属主题: 环政办发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省市驻环有关单位:

《环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十八届县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环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科学调控土地市场,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一)计划的目的、意义

通过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从总量、结构、时序、布局等方面提高我县供地的合理性、科学性,将全年的供应地块纳入计划中,做到统一管理、统一部署,有效控制年度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优化用地布局,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能够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有效实施,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供给引导需求的宏观调控作用,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二)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 《环县县城总体规划》;

4. 《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2008〕3号);

5.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

6. 《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

7. 《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经济持续平稳增长,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全力促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提升资源保护水平。

(二)基本原则

1. 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围绕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突出节约集约。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力度和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执行各行各业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 供需平衡原则。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在充分掌握各类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和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的分析预测,实行供给制约和需求引导的调控机制,合理安排和调节土地供应,真正做到供需协调。

3. 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调控建设用地总量,充分发挥和加大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土地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家各项宏观调控任务的落实。

三、计划指标

(一)供应总量。2021年度环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计划控制在162.4804公顷以内,年度部分新增建设用地不包括在本计划指标内,待省政府批文下达后增补。

(二)供应结构。2021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40.4973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6.8874公顷,住宅用地16.768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9.9068公顷,交通运输用地8.4202公顷。

 (三)供应布局。我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先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兼顾各乡镇振兴协调发展,其中县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53%,乡镇土地供应量占全县土地供应总量的47%。工业用地的供应主要安排在工业园区。

四、政策导向

(一)优化空间布局

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促进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小城镇和新农村的协调发展。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能源和棚户区改造等建设,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聚。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确定保障民生项目、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充分保障现代服务业项目、优势产业项目用地需求。积极引导土地向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项目倾斜,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用地。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业用地和违反国家、省、市产业政策的项目,不得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用地,统筹确定区域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

(三)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挖掘现有建设用地内部潜力,优先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安排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控制城市无序向外扩张,提高现有建设用地产出效率。完善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促进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用地的集约利用。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逐步健全政府储备、统一供应、公开交易、市场配置的土地供应机制。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按照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求,进一步扩大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范围,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配合,保证供应计划有效落实。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和执行,采取有效措施,结合县域发展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供应计划,加强与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科学有序推进年度计划顺利实施。

(二)多措并举,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从“供给总量、供给结构、供给时序、供给方式、供后监管”等环节入手,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规模、结构、时序和节奏,采取多种手段,精准调控土地市场,稳定市场预期,确保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健全机制,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高效运用自然资源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加强对国有建设用地规划、征收、供应及开发利用等环节全过程、多层次的监测。同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督促已供土地及时开发利用,加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利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