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环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fpb-2024-00002 发布机构: 环县乡村振兴局
生效日期: 2024-02-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直部门

环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并公布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 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 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 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各项政府信息,致力于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环县乡村振兴”官微公开发布各类信息682篇,省乡村振兴局网站刊登40篇、甘肃省乡村振兴简报1篇、甘肃党建网刊登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须知、指南及流程等,并在栏目内发布,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公开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三审三校要求,对公开的各类信息进行严把关、严审核,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质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 平台发布功能,规范栏目设置,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股室向办公室报送政务公开相关信息,按程序审批后,进行信息发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条例》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是:在完善单位门户网站的内容公开,没有做到网站信息的全面性。改进情况:明确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注重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的全面性、时效性、准确性,定期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确保信息公开准确规范、公开透明,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服务于广大群众,使群众获得更多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