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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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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zfb-2024-00072 发布机构: 环县税务局
生效日期: 2024-02-0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直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环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4 【字体:

本报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形成。报告内容主要由六部分组成,分别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环县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税收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提升政务公开质效的相关举措,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一是依法依规公开机构基本信息。依法公开并及时更新本机关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二是加强税费政策公开效果。充分利用内外网站自有宣传阵地,以及各级主流媒体,密集开展税收政策、税收新闻、信息报道等宣传,全面展现政策落地实效,认真讲好环县税务故事。三是推进税收执法情况公开。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开重大违法案件,主动公开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欠税公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023年公开行政许可事项127条,行政处罚事项280条,无行政强制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做严做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登记、办理、答复和送达等各环节工作。2023年环县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谁产生、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程序,同时严格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和《条例》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明确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责任,规范审查流程,层层压实审查责任,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省、市局网站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发挥税务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的内容全部通过税务网站和办税服务场所集中、统一、规范发布。办税服务场所主要通过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或当地政务服务大厅的便民服务窗口等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的作用,针对不同的受众和不同的信息需求选择合适的发布渠道,为公众提供更为便捷、准确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规定对局内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绩效考评,进一步完善县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重申和明确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任务牵头部门及协作部门工作责任,以及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时限要求等,加强过程沟通及跟进,确保政务公开事项得到及时有效办理,对于遇到的疑难公开事项,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环县税务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高标准、高水平的政务公开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服务纳税人需求的主动性不够。对于这些问题,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县局将继续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打造一支专业化的政务公开队伍。

(二)主动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度,对于能公开的及时、主动、全面的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重点稿件反复校稿,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引发负面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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