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gj-2025-00120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8-1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5〕90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关于环县天池乡司法业务技术用房排危除险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
天池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环县天池乡司法业务技术用房排危除险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报告》(环天政发〔2025〕106号文)收悉。参照甘肃恒基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关于上报<环县天池乡司法业务技术用房排危除险项目实施方案评估报告>的报告》(甘恒基字发实施方案评估〔2025〕045号文),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乡环县天池乡司法业务技术用房排危除险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天池乡人民政府现司法楼经鉴定为D级危楼,楼内已经腾空,废弃多年,司法楼整体无法进行加固维修,不具备使用价值,造成天池乡人民政府办公场所紧张,对周边建筑及政府职工存在安全隐患,对天池乡人民政府整体环境及社会环境造成极大影响,急需拆除后重建。
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环县天池乡司法业务技术用房排危除险项目
项目代码:2508-621022-04-01-247899
三、项目建设单位
天池乡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天池乡人民政府院内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8月—2027年8月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拆除原有司法楼(D级危房,二层砖混结构建筑一幢,建筑面积761.6平方米)和相邻一层砖混结构平房(建筑面积414.7平方米);新建三层框架结构司法业务楼一栋(建筑面积2280.50平方米),配套建设附属设施等。
八、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92.44万元。
资金来源:中电绿能天池乡2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补偿资金。
九、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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