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gj-2025-0011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8-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5〕79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关于环县曲子镇2026年城乡融合发展 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
曲子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环县曲子镇2026年城乡融合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报告》(环曲政发〔2025〕97号文)收悉。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镇环县曲子镇2026年城乡融合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完善曲子镇现有基础设施,提升曲子镇人居环境,按照以工代赈要求,我镇计划实施环县曲子镇2026年城乡融合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
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环县曲子镇2026年城乡融合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代码:2508-621022-04-01-308261
三、项目建设单位
曲子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环县曲子镇双簧城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6年3月—2027年3月
六、项目建设性质
改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DN500 钢带波纹管2488米,DN300钢带波纹管3073米,DN160钢带波纹管1488米,雨水口63个,污水井124座,水泥混凝土路面17428平方米,砖护坡100平方米,人行步道850平方米。
八、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68.8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719.24
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645万元(含发放劳务报酬 310万元,劳务报酬占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比例达到 48.06%),地方自筹资金123.87万元。
九、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十、其他要求
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一是进一步优化施工图设计,在设计或概算中对应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具体内容包括务工岗位设置、吸纳用工人数及工资标准等。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召开社员大会等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积极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对象、其他农村低收入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等比例不得低于整个项目用工总量的三分之一,吸纳总人数不得低于181人,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占中央预算内资金的48.06%。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量提高项目资金中劳务报酬发放比例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六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伍”。七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工程监理的重要内容。八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数量等信息。九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十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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