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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fgj-2025-00091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7-17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发改(审)发〔2025〕63号 所属主题: 重大项目

关于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 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7-17 【字体:

洪德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报告》(环洪政发〔2025〕145号文)收悉。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镇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解决有机肥原料储存能力不足,导致生产旺季供料紧张,淡季原料堆积变质的问题,镇政府决定实施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

项目代码:2507-621022-04-01-447811

三、项目建设单位

洪德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洪德镇赵洼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8月—2025年9月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拟建拱形桁架结构地上一层原料储存车间一间,长72m,宽41m,高10.8m,建筑面积2519.91㎡。 

八、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7.82 万元,其中:建安费131.73万元,其他费为16.1万元。

资金来源: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资金120万元,甘肃中农鸿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资金27.82万元。

九、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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