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2025-0009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7-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5〕63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关于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 实施方案报告的批复
洪德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实施方案报告>的报告》(环洪政发〔2025〕145号文)收悉。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镇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解决有机肥原料储存能力不足,导致生产旺季供料紧张,淡季原料堆积变质的问题,镇政府决定实施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因此,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环县洪德镇有机固废绿色循环再生项目
项目代码:2507-621022-04-01-447811
三、项目建设单位
洪德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地点
洪德镇赵洼村
五、项目建设期限
2025年8月—2025年9月
六、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七、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拟建拱形桁架结构地上一层原料储存车间一间,长72m,宽41m,高10.8m,建筑面积2519.91㎡。
八、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7.82 万元,其中:建安费131.73万元,其他费为16.1万元。
资金来源: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定点帮扶资金120万元,甘肃中农鸿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资金27.82万元。
九、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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