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j-2025-0003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4-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5〕20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关于变更环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更环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方案的报告》(环卫管发〔2025〕7号文)收悉。环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由环发改(审)发〔2024〕59号批复,现由于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发生变化,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原则同意你局变更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环县生活垃圾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
环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三、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高毓秀
项目代码:2405-621022-04-05-594519
四、建设地点
环县
五、建设期限
2025年至2026年
六、建设性质
新建
七、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淘汰生活垃圾转运设备21辆,更新转运设备178辆;淘汰收集设备860个,更新2150个;淘汰分类保洁设备690件,更新1602件;更新洗扫抑尘设备42辆。
八、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8580万元。资金来源是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70%,即6006万元,县财政自筹30%,即2574万元。
九、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十、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请按照批复内容和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并进一步优化建筑、结构等设计,确保满足功能需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建设程序,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强化施工保护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关于 变更 环县 生活垃圾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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