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fgj-2024-0001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3-07-3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3〕161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关于芦家湾乡井川村沟头综合治理项目 实施方案的批复
芦家湾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上报<芦家湾乡井川村沟头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芦政发〔2023〕141号文)收悉。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你乡芦家湾乡井川村沟头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芦家湾乡井川村沟头综合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环县芦家湾乡井川村
三、项目法定代表人:吕清勋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主要由沟头治理区、施工便道区、绿化美化区组成。
1. 沟头治理工程区:占地面积 7.09hm2,设计弃土量为 177 万 m 3 ;修建排水(洪)沟 5696m,消力池 513.8m 3,急流槽 32m,挡土墙 17m,护坡 75m;增加密目网苫盖 2000m 2 ;
2. 施工便道区:占地面积 0.53hm 2,施工便道长 1500m,宽 3.5m; 设置排水沟 1500m;
3. 绿化美化区:场地周围宣布设绿化措施区域栽种油松 1200 棵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890.85 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 794.26 万元,占总投资的 89.16% ;绿化措施 2.72 万元,占总投资的 0.3%;临时措 施费 1.90 万元,占总投资的 0.2%;独立费用 41.54 万元,占总投资的 4.67% ;预备费 50.43 万元,占总投资的 5.67%。
资金来源:由施工单位甘肃恒通路桥G341线二车公路总承包项目经理部自筹。
六、项目要求:此文有效期为两年,望接文后,抓紧办理
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关于 芦家湾 乡井 沟头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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