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2020-00101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效日期: | 2020-07-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0〕171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关于2020年211国道行道树补植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环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2020年211国道行道树补植项目实施方案批准》的报告(环自然资发〔2020〕291号)文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你局2020年211国道行道树补植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211国道行道树补植项目
二、建设地点:国道211环县段南起曲子镇五里桥村,北至甜水镇的甜水街村,沿线经曲子镇、木钵镇、环城镇、洪德镇、山城乡及甜水镇
三、项目法人代表:徐万峰
四、主要建设内容:计划在211国道(环县段南起曲子镇五里桥村,北至甜水镇的甜水街村,沿线经曲子镇、木钵镇、环城镇、洪德镇、山城乡及甜水镇)区内线路总长127.8公里的国道两侧补植国槐19280株,灌溉19280株,用水量1542 立方米,覆膜19280株。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该工程概算总投资135万元。其中苗木费983280元,栽植费196656元,灌溉费94086元,覆膜费30326元,调查设计费45652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六、项目要求:此文有效期为两年,望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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