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2020-00033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效日期: | 2020-03-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0〕23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关于环县公安局洪德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加层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环县洪德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环县公安局洪德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加层工程实施方案的报告》(洪政发〔2020〕40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同意环县公安局洪德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加层工程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县公安局洪德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加层工程
二、建设地点:洪德镇派出所院内
三、项目法人代表:何海军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在原有二层砖混结构办公用房上面加盖一层钢框架结构用房,加层楼房总建筑面积为471.3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水、电、暖等附属设施。加盖后,楼房共计三层,建筑总高度为11.25米,层高均为3.6米,室内外高差为0.45米。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屋面防水等级为Ⅱ级。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为169.4万元。资金来源为镇政府自筹。 六、项目要求:望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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