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fg-2020-00024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生效日期: | 2020-03-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发改(审)发〔2020〕11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项目 |
关于环县净水厂更换加氯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环县自来水公司:
你公司《关于环县净水厂更换加氯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环水司〔2020〕22号)收悉。经县常务会研究,同意环县净水厂更换加氯设备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环县净水厂更换加氯设备项目
二、建设地点:环县第二水厂、洪德供水站、山城供水站、甜水供水站、耿湾供水站、虎洞供水站、秦团庄供水站、四合原供水站、罗山川供水站。
三、项目法人代表:张烨君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环县第二水厂安装高纯型二氧化氯发生器QL-10001台,洪德供水站、山城供水站、甜水供水站、耿湾供水站、虎洞供水站、秦团庄供水站、四合原供水站、罗山川供水站安装智能型二氧化氯发生器,每个供水站各2台(1用1备),共计17台;工程共改造水管85m、电路170m、基座19个。
五、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58.55万元,其中设备费148.46万元,加氯间改造2.67万元,独立费用7.42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项目要求:望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充分发挥效益。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