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zfb-2017-00218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17-11-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为完善我县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对地震灾害事件能力,按照《防震减灾法》要求,各乡镇政府,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对原预案进行完善修订,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地震应急预案是地震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国家、省、市、县各级政府相继印发了《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庆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和《环县地震应急预案》,并每三年对地震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各乡镇、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专人负责,靠实责任,切实做好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
二、预案修订主体
1.各乡镇、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乡镇、街道办及辖区内大型企业。
三、预案修订内容
按照县政府地震应急预案总体要求,规范内容,重点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预案要素齐全,预案应当包括预案制定的目的、依据、组织体系、预计和预防机制、应急准备、应急响应、预警响应、其他地震事件处置等内容;二是科学设定启动指标。预案启动指标要具体、量化、完整,要设定特殊情况下启动预案的条件;三是注意互相衔接。在相应等级、启动条件以及措施等方面,要与同级其他预案和上下级预案相衔接;四是注重预案可操作性。预案要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要切实可行、详细具体,使其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五是细化响应流程和措施。明确各项应急救助工作内容,详细规定各响应级别工作流程。
四、预案报送要求
各乡镇和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立即着手预案修订工作,并将修订后的预案以正式文件和电子文本的形式于6月20日前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联 系人:高扬
联系电话:09344426223
邮 箱:434401471@qq.com
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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