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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jj-2024-0001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11-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科技管理

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级科技计划储备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06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央、省、市驻环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和习近平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县委县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安排,围绕全县主导产业发展技术需求筛选、凝练,聚焦产业技术攻关、成果转移转化、创新能力提升、科技人才建设等四类计划,组织实施各类科研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聚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产业化目标,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科技项目,注重在项目一线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在重大战略任务、重要民生改善、重点产品研发方面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紧盯重点行业急缺关键技术需求和生产实践需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在环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中省市驻环单位或者其他相关机构等,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运行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完善,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及完成项目所需配套资金的能力,符合项目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

2.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诚信状况良好,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不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且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主持2项及以上县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储备项目。

3.申报单位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4年10月20日前工商注册),企业须如实报告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并一并报送研发支出会计辅助账复印件,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占营收额2%以上的企业和已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上一年度没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4.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配套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2:1(农业类企业不低于1:1),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

5.申报单位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如申报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6.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省市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他渠道申请省市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单位、同一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7.申报单位须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或申报材料存在造假情形的,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二、项目申报重点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优化创新要素和科技资源配置,强化工作统筹、政策协同,推动资源集中、任务聚焦,高效衔接基础研究、应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创新各环节,重点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振经济发展质量、构筑现代产业体系、增进民生福祉进行储备,着力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2025年度县级科技计划储备项目按照以下4类公开征集,根据年度科技预算安排适时评审立项并组织实施。

(一)产业技术攻关计划

1.工业类。①煤油气化工产业链。支持煤炭、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绿色低碳节能转型、精细化工、智慧矿山建设、矿产资源清洁高效利用、化工新材料、新工艺技术研发攻关。②数字经济产业链。支持“东数西算”数网、数纽、数链、数盾、数脑工程和工业物联网、智能化工厂建设,开展数算电融合、人工智能、量子技术、数据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支持智慧交通、智慧文旅、智慧医疗等技术及应用场景开发。③新能源关键共性技术攻坚。支持大容量风电机组、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高比例新能源输配电关键零部件及成套装备研发与应用。支持高镍三元、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等电池,熔盐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绿电制氢(氨)关键材料及装备研发与应用。支持光热蓄能与电氢融合调峰、分布式光伏就地消纳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④装备制造产业链。支持新能源关键零部件及装备研发,农业机械本地化、智能化装备制造等技术攻关。

2.农业类。①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支持围绕“羊+” 产业、“三元双向”循环农业以及其他粮食作物、畜禽品种、经济作物和地方特色作物开展的种质资源保护、生物技术应用、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研究。②绿色高效生产和管理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畜禽安全健康养殖、智慧设施农业、 “互联网+”种养一体化、畜禽疾病治疗、新型兽用药物等关键技术研究和集成化应用,支持林果、瓜菜、经济、饲草、中药材作物抗逆优质丰产高效栽培、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农田污染治理、土壤肥力提升等技术研究和集成应用;③粮食安全。支持开展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优质高效栽培、抗逆丰产、病虫草害绿色防控、食品安全检验等关键技术研究。④产业链延伸。支持围绕“羊+ ”产业、“三元双向”循环农业上下游及周边配套服务产业的创新发展。

3.社发类。①医药卫健。支持开展重大院内制剂研发与推广应用;支持中药材饮片、配方颗粒、药材有效成分提取制备等技术研究。重点支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围绕常见多发病开展诊治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开展疾病治疗效果、作用机理及安全性评价研究。②生态环保。支持“三北”工程退化防护林修复、荒漠化综合治理、水生态系统旱涝灾害防控及应对、二氧化碳监测技术研究与示范、高效节能装备、绿色建筑材料研发等技术研究,支持各行业领域针对围绕“两碳”开展的降碳、减碳、零碳、增汇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产品、材料研发。③公共安全。支持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围绕食品安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技术开展研究;围绕生物安全,开展生物安全防范技术研究。④文化融合。支持科技考古、馆藏文物与古建筑修复等技术攻关,开展古建筑遗址等文物保护技术研究,支持农文旅融合产品的研发和搭载于文博场馆、旅游景区、休闲街区、产业园区的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的技术研究和场景开发,支持VR、AR、MR等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的研究和场景开发。

(二)成果转移转化计划

聚焦重点产业领域,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合作,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支持引进、转化和推广一批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并进行产业化的项目。

1.支持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产业化。聚焦重点产业链,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形成高价值发明专利、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和产业化,重点支持近两年来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具有较大转化前景的成果产业化项目。

2.支持引进科技成果来环转化产业化。吸引县外高水平科技成果来环实施转化和产业化,优先支持引进上市企业、独角兽企业、知名高校及省级以上创新大赛决赛优胜单位、获奖单位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三)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1.企业研发活动引导项目。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无研发活动的企业开展研发和技术攻关活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共建产业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2.东西部科技协作专项(津甘合作)。充分发挥东部协作地区科技优势,支持与天津市有合作基础的高校院所、企业等开展科技协作,加强技术创新及示范推广,推动东部协作地区先进适用技术在我县落地转化,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3.基础研究创新群体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经省、市科技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平台,支持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围绕一个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性研究,培养一批高水平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条件:①未满50周岁;②具有较好的学术造诣和科研组织协调能力,须为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学术带头人或研究骨干;③每个重点实验室(或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限申报1个项目,项目要注重学科交叉和团队合作。

4.科技特派员(团)专项。支持科技特派员或科技特派团成员牵头,围绕服务农业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下沉基层一线开展科技研发、技术服务等,研究示范一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成果。聚焦我县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重点建立一批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发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示范带动作用,培育提升地方优势主导产业竞争力和发展优势。

5.科普发展专项。科普作品。结合新时代科普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和要求,在低碳环保、生命健康、防灾减灾、信息技术、装备制造、食品安全等领域,支持科研人员以出版图书、新媒体科普展演等形式的科普作品创作。

(四)科技人才建设计划

1、海外人才引进项目。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以项目为依托,引进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外国专家人才及其团队,解决产业发展关键共性技术难题。

2级以上高校、科研机构人才引进项目。支持引进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科技部认定的创新平台及高校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及其团队,结合重点产业需求开展研发创新活动。

3、本县科技人才队伍培养项目。支持围绕“四个面向”战略,培养本县研发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等科技人才队伍,重点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及三甲医院,培养基础应用研究、服务产业和基层一线的科技人才队伍。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填报申请。项目申报人登录“环县科技工作大数据管理平台网站http://124.152.192.33:10005/kjxm-hx/login”,根据《指南》提出的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报申请书。

(二)初审推荐。乡(镇)所属单位(含办公地点在乡镇的企业、合作社或者其他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和推荐;县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中省市驻环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初审和推荐,县属国有企业申报项目,由该企业归口管理部门推荐。推荐单位统一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清单,清单须对每个计划类别推荐的项目进行排名,推荐函及清单统一报县科技局综合股(407室)。

(三)评审立项。县科技局进行申报项目的归集、汇总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开展评审和咨询论证,筛选、确定出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助计划。

四、资金支持方式

县级科技计划项目通过县级财政资金给予资助,根据任务按年度安排下达,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配套自筹资金。

、申报时限及业务咨询

项目申报受理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2月6日。

联系地址:环县环城镇广场路1号环县科学技术局综合股股(科技局407室)

联系方式:综合股  0934-4424633

王芳芳   18215460038         

 

环县科学技术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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