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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kjj-2023-00006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05 废止日期:
文 号: 环科技发〔2023〕8号 所属主题: 科技管理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5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中央、省、市驻环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强科技行动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科技计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度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聚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和产业化目标,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集成度高、关联度大、带动性强的科技项目,培养科技创新人才,在重大战略任务、共性关键技术、重要民生改善、重点产品研发等方面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1.在环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中省市驻环单位或者其他相关机构等,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运行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完善,符合项目申报通知的具体要求。

2.项目负责人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中级及以上(含)职称; (2)具有博士学位;(3)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满3年; (4)本科学历参加工作满5年; (5) 硕士研究生参加工作满2年。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须设立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2023年4月30日前工商注册),企业须如实报告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并一并报送研发支出会计辅助账复印件,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占营收额2%以上的企业和已经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上一年度没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

4.申报单位申报的项目配套自筹经费总额与财政经费总额比例不低于3:1(农业类企业不低于2:1),并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企业申报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

5.申报单位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无安全生产事故记录。如申报单位有到期未验收的财政支持科技计划项目,新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6.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同一项目已获省市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省市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当年正在组织实施或已实施未结题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新项目。同一单位、同一主持人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项目受理后,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二、项目申报重点

(一)重点研发计划

1.工业类。①煤油化工产业链。支持石油化工产业绿色低碳 节能转型、精细化工、智慧矿山、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煤炭清洁 高效绿色利用、新型建筑材料等技术研发和应用。②数据信息产业链。支持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数据信息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推广应用数据信息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③氢能储能产业链。支持开展化石能源催化裂解制氢、光伏电解水制氢及安全高效储能运输、新能源汽车生产等关键技术攻关与成果转化应用。

2.农业类。①种质资源。聚焦羊、草、粮、果、菜、药等我县现代种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为主攻方向,支持开展优异种质资源规模化发掘与创新利用、基因编辑等现代生物技术应用、突破性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研究,加快推进肉羊、奶羊、黑山羊等新品种选育进程;创制性状优良的小麦、玉米、大燕麦、粮饲兼用性玉米、瓜菜等作物新种质,选育适合机械化生产、抗性强、品质优、产量高的突破性新品种。②畜禽安全高效养殖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支持开展畜禽安全健康养殖工艺、畜禽养殖设施设备、开展优质抗逆牧草品种选育和良种繁育、非粮性饲料调制配方、混合厌氧发酵工艺、有效成分萃取等草产品深加工技术开发, 研发“互联网+”种养一体化等关键技术与装备。粮食安全与农业绿色发展技术研究与示范。支持开展小麦、玉米、豆类、小杂粮等优质高效栽培技术、抗逆丰产、农田污染治理、化学投入品减量、病虫草害绿色防控等技术研究,开展农田氮磷、重金属、地膜等污染监控,推进地膜回收与生物降解膜应用,开展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研究与产品研发。农业机械装备研发和集成推广应用。支持研发中药材种植、农作物收获、牧草收割等农业机械装备研发,以及适应我县梯田和山坡地作业的轻简化农机装备研发,支持研发畜禽粪污全程机械化收集处理装备。

3.社发类。①医疗卫生。支持开展重大感染性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类疾病、结核病、老年病、慢性病的防治诊疗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中药材饮片、配方颗粒生产工艺及标准研究。②生态环保。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及“大气与土壤、地下水污染综合治理”等技术攻关;支持黄土高原水土保持与调控、水旱灾害监测预警与防控、危废处置与废弃物循环利用等技术攻关;支持油煤化工等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林草、湿地等生态系统固碳增汇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③公共安全。支持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地震预测、气候变化、森林火险、地质灾害、消防火灾监测预警与防控技术研究;支持食品安全、食药检验、监测技术研究。④文体旅游。支持科技赋能体育运动产业发展、数字文物、科技支撑非遗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技术研究。支持香包刺绣皮影等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及创新发展,重点文化旅游资源数字化、VR等数字视听媒体技术的研发和应用,科技创新与文化旅游深度融合示范应用平台建设。

(二)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1.企业研发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共建企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 等各类研发机构。以高新技术企业和规上企业为重点,着力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2.民生科技专项。围绕乡村振兴和主导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在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引进、推广、应用一批新品种、综合集成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发挥科技创新对乡村振兴的支撑作用。

(三)基础研究计划

1.校(院)地企业联合研发。围绕环县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主导产业,重点支持高校院所与本地企业开展产学研一体化合作创新,共同破解产业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关键技术难题。项目应紧密结合环县的重点产业技术需求,以应用基础研究为主。

2.技术成果转移转化。重点支持云计算、大数据、新材料、生物医药、现代农业、装备制造等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成果中试及产业化项目,通过技术转移落户环县的省内外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能促进我县优势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创新基地(平台)和人才计划

按照各类省、市级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申报,主要包括:

1.创新型乡镇。

2.科技示范村。

3.科普基地。

4.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

5.成果推广计划。支持引进转化推广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并进行产业化的项目,支持县内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6、人才计划。支持各领域青年技术人才培育创新思维、独立主持科研项目、开展创新型研究的能力。支持高层次人才(专业职称为副高级以上)以人才培养和创新研究为目的,围绕某领域的发展方向牵头组团开展创新型研究,培养一批高水平人才,团队中必须有5名中级及以下职称青年技术人员,有明确的研究课题,项目执行期限为两年以上。

三、项目申报流程

(一)填报申请。项目负责人需按照《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样本,根据《通知》提出的申报项目类别,填写并打印申请书(一式四份,A4纸打印)。

(二)初审推荐。项目申请单位认真审查项目负责人提交的《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本,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如联合申报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乡(镇)所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和推荐;县直单位申报的项目由其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推荐;中省市驻环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本单位初审和推荐,出具申报项目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盖章),报送县科技局。

(三)评审立项。县科技局进行申报项目的归集、汇总和初审,并对初审合格的项目组织相关方面专家开展评审和咨询论证,筛选、确定出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下达项目资助计划。

四、申报时限及联系方式

自发文之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前受理的项目,6月初评审立项,6月1日至6月30日受理的项目,7月初进行评审立项,7月1日后受理的项目,纳入下一年项目计划,当年不予评审立项。

联系地址:环县环城镇广场路1号环县科学技术局农村和社会发展股(科技局402室)

联系方式:农村和社会发展股  0934—4424633

张惠霞   18993412225       

          附件:环县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docx

 

                     环县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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