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jj-2022-00019 | 发布机构: | 县科技局 |
生效日期: | 2022-11-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科技发〔2022〕46号 | 所属主题: | 科技管理 |
关于开展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
按照《环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规范化管理,促使科研项目顺利推进,充分发挥科技人员主观能动性,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企业科技研发投入,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经县科技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组织对已完成计划任务的项目进行全面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内容
范围:自2021年以来县科技局已安排实施的,执行期到期应结题验收的项目(包括东西部科技协作项目),详见附件1所列项目。
验收内容:
1、项目实施效果情况。项目关键技术研发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情况、项目完成后科研产出情况,项目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科技报告撰写与上报情况等。
2、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专项经费核算、使用及管理情况、财务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专项组织实施与服务取得的成效,如产学研结合、重大成果、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
二、验收安排
1、受理审查。项目承担(牵头)单位书面申请并填写项目验收相关材料,并于2022年11月20日前交县科技局农村和社会发展股进行审查,农村和社会发展股对项目验收报告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一次性说明原因。
2、组织验收。2022年12月15日前,农村和社会发展股依据任务书确定的目标、指标等组织进行项目验收。
三、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环县县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环县科技计划项目总结报告;
3、环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信息表;
4、环县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5、环县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影像资料;
6、环县科技计划项目财务资料;
7、相关附件: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成果登记号、专利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专利号等);研制样品的图片及数据;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等。
四、有关工作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及其法人和负责人要对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齐全的佐证材料,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后果自负。
2、验收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按不通过验收处理。未通过项目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度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
3、验收工作结束后,对逾期6个月以上无理由未参与验收的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其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将纳入失信管理,记入科研诚信黑名单,必要时实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并收回项目资金。
4、项目验收工作由县科技局监督组织协调,县财政、审计及相关专家共同参与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请有关承担项目单位高度重视,确定专人负责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务必时间节点之前提交相关资料。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 系 人:吕柏霖
联系电话:0934-4424633 15609345032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微信扫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