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kjj-2021-00002 | 发布机构: | 科技局 |
生效日期: | 2021-03-2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环科技发〔2021〕4号 | 所属主题: | 科技管理 |
关于印发《环县科学技术局信息报送考核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
《环县科学技术局信息报送考核办法》已经局职工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请遵照落实。
附件:环县科学技术局信息报送考核办法
环县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23日
环县科学技术局信息报送
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全局干部职工信息报送工作的积极性,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工作氛围,更好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积极推动全县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信息报送重点内容
(一)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落实情况与成效。
(二)县内重大科技活动、重要科技会议、重要科技交流。
(三)省、市、县有关科技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部署及贯彻落实情况。
(四)重点科技工作动态,科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经验和新举措。
(五)科技项目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企业技术创新、产学研合作、信息化建设、科技扶贫、知识产权、科技特派员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和亮点特色工作。
(六)党建、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
(七)有科技创新工作的调研报告、情况总结等。
(八)其他与科技工作相关的消息、通讯等。
二、信息报送要求
上报信息要做到简明扼要,主题突出,层次清晰,要素齐全,内容数据真实可靠。报送信息杜绝侵权抄袭和复制,不得出现涉密内容。
三、信息报送任务
(一)各股室要进一步增强对信息报道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把信息报道工作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勤谋划、常督促、出成效,保证完成上级业务部门的信息报送任务。
(二)全局除班子成员外所有工作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将自己工作情况以信息报送的方法进行宣传。每个人都要多观察、善思考、勤动笔,做到每人每年撰写信息不少于10篇。
四、信息报送程序
各股室工作人员所写信息,引用其他部门信息(需注明信息来源或作者),需经股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上报(上传)相关部门。重要信息实行主要领导审签制度,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向有关部门报送。
五、信息报送奖励标准
1、被国家级党政部门、报刊杂志、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500元。
2、被省级党政部门、报刊杂志、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200元。
3、被市级党政部门、报刊杂志、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
4、被县级党政部门、报刊杂志、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
5、同类信息(稿件)被不同党政部门、报刊杂志、新闻媒体采用的,以一件核准奖励。同类信息(稿件)被不同级别党政部门、报刊杂志、新闻媒体采用的,只按最高级别奖励。多人署名信息(稿件),以一件核准奖励,引用、转载信息不奖励。
六、奖励考评办法
(一)建立信息员制度。各股室要确定一名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二)建立定期通报奖励制度。各股室每季度汇总信息(稿件)报送采用情况,并向办公室提供信息(稿件)复印件,由办公室按季度公布各股室的信息(稿件)报送采用情况。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同意后,每半年兑现信息(稿件)报送采用稿酬。
(三)建立科技信息报送工作考核和激励机制。每季度对机关各股室的信息(稿件)报送采用情况进行通报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作为股室和个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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