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u-2020-0008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12-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公示 |
山城措施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委托庆阳弘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山城措施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进行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城措施返排液处理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建设地点:环县耿湾乡大渠口,地理坐标:东经:107°10'14.02"、北纬:36°51'37.65"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2765m2,主要建设内容有废液处理区、库房、生活办公区、卫生间、配电室、泵房等,主要安装废液处理装置、地罐、清水罐、污油污水池、污泥暂存间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93681234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庆阳弘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0934-8860489
电子邮箱:69033619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箱、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提交给建设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七采油厂
2020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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