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ju-2020-0004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0-09-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环评公示 |
年产30万吨建筑碎石加工项目自主验收意见
2020年9月8日,甘肃巨宏盛建材有限公司组织了“年产30万吨建筑碎石加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参加会议的有工程建设单位(甘肃巨宏盛建材有限公司)、验收调查单位(庆阳万庆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会议特邀3位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小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环保工作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9月2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位于环县甜水镇北街石梁洼,项目建成年产30万吨建筑碎石生产线一条,占地面积12572.1m2,主要建设半封闭式成品库一座,面积为4800m2;生产车间为封闭式大棚,建筑面积为450m2;办公用房3间、工人宿舍2间,建筑面积为192m2;食堂1间,面积30m2;库房3间,面积为90m2;机修车间2间,建筑面积60m2;电控室1间,建筑面积30m2;危废暂存间10m2。
二、验收监测结果
庆阳万庆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起组织环有关人员到现场勘查,收集和研究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依据项目特点和当地的环境现状,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区的工程现状作了调查。项目委托甘肃新康环保产业监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15日对项目的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
1.无组织粉尘
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四周总悬浮颗粒物小时浓度最高值低于《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限值,厂区四周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要求。
2.有组织粉尘
经对布袋除尘器排气筒有组织粉尘检测,有组织排放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经现场监测,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满足环境管理要求。
三、专家组验收结论
项目基本按照环评要求及环境管理部门的审批意见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境管理部门审批意见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未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落实了相应的环保设施,试运行正常。试运行期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符合相关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具备验收条件,验收合格。
四、验收结论
年产30万吨建筑碎石加工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三废”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本项目现已完成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若无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将正式投入生产。
公示期:2020年9月27日-10月26日
联系电话:19993497999
附件二:年产30万吨建筑碎石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pdf
甘肃巨宏盛建材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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