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甘肃省环县人民政府网!今天是:

环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全文检索
索引号: czj-2017-00517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效日期: 2017-09-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部门预算

文明办2016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09-25 【字体: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人员情况

     四、资产情况

     五、政府采购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和 “三公”经费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一、单位主要职能

 一、文明办是县文明委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协调落实县文明委决定的事项和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各级部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情况。

 二、协调解决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的有关问题,组织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三、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命名表彰道德模范、好少年等先进典型。

 四、传达上级文明办的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总结、部署县文明办的工作,通报省级文明县创建及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创建工作情况。

 五、督促检查、指导、复查全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解决有条件的单位在创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提请需县文明委研究审定的重要问题,初审并向县文明委推荐县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农村三户、五好文明家庭、文明服务明星等,指导有条件的各级文明单位申报高一级文明单位,并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七、负责文明办的文秘、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有关经费,完成县文明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环县文明办隶属县委宣传部管理,为独立编制机构    

三、人员情况

环县文明办现有各类财政供养人员3人,其中在职2人(事业编制3)。

 资产情况

2016年底,环县文明办资产总额116700元,其中:流动资产9430元、固定资产107270元。现有公务用车一辆(100000元)。

五、政府采购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表

附表2-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文明办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4448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366469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15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16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7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

六、其他收入

6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9

 

7

 

……

20

 

 

8

 

 

21

 

本年收入合计

9

344484

本年支出合计

2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3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31415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9430

 

12

 

25

合计

13

375899

合计

26

375899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附表2-2

收入决算表

 

 

 

 

 

 

 

 

 

 

部门:环县文明办

 

 

 

 

 

 

单位: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44484.00

344484.00

 

 

 

 

 

 

 

 

 

 

2013301

宣传事务行政运行

314484.00

314484.00

 

 

 

 

 

2010301

政府办公室及相
关机构事务支出

30000.00

3000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附表2-3

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县文明办 

 

 

 

 

 

单位: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366469.00

325347.00

41122.00

 

 

 

2013301

宣传事务行
政运行支出

325347.00

325347.00

 

 

 

2010301

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1122.00

41122.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附表2-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部门:环县文明办

 

 

 

 

 

 

单位: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44484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366469.00

366469.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6

 

 

3

三、国防支出

17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5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

 

 

6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19

 

 

7

……

21

 

 

8

 

22

 

本年收入合计

9

344484

本年支出合计

23

366469

366469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31415.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9430

943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31415.00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26

 

 

13

 

 

27

 

 

 

合计

14

375899

合计

28

375899

375899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附表2-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县文明办 

 

 

单位:元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366469.00

325347.00

41122.00

2013301

宣传事务行
政运行支出

325347.00

325347.00

2010301

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1122.00

41122.00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附表2-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县文明办

 

 

 

 

 

 

单位: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82034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785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70623

30201

办公费

51175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2

津贴补贴

103662

30202

印刷费

1685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0103

奖金

7749

30203

咨询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204

手续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05

水费

31006

大型修缮

 

30107

绩效工资

30206

电费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0207

邮电费

3465

31008

物资储备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208

取暖费

31009

土地补偿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1650

30211

差旅费

10015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1

离休费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12

拆迁补偿

 

30302

退休费

30213

维修(护)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3

退职(役)费

30214

租赁费

310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4

抚恤金

30215

会议费

310020

产权参股

 

30305

生活补助

6250

30216

培训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6

救济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07

医疗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308

助学金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309

奖励金

36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403

财政贴息

 

30310

生产补贴

30226

劳务费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194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312

提租补贴

30228

工会经费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313

购房补贴

30229

福利费

4800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0314

采暖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6480

399

其他支出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9906

赠与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人员经费总计

243684

 

公用经费总计

12278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附表2-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县文明办 

 

 

 

 

 

 

 

 

 

单位:元

2016年度预算数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0000

40000

40000

36480

36480

3648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6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附表2-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部门:环县文明办

 

 

 

 

 

单位:元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算为344484元,其中:财政拨款344484

        2016年支出算为36646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037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85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1650元

二、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算为366469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203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278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650元、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41122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430元。

2、 住房保障支出 19400,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三、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6年,通过公共决算财政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4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6480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6“三公”经费决算,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无变化,均为0元;因工作量的增加、车辆的使用年限增长,公务用车的燃料费和修理费相应增加,费用超出预算原因是公车接近报废年限,车辆维修维护费用增加,同时今年工作组较多增加,环境卫生督查车辆使用频繁。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六、公共安全(类)支出,指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七、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

八、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九、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指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十一、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二、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十三、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十四、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五、交通运输(类)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十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十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支出,指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二十、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二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十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二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二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八、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一般预算财政拨款(不包括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各类拼盘自筹资金等)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其他资本性支出,是指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网页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