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czj-2013-00005 | 发布机构: | 财政局 |
| 生效日期: | 2013-05-06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预算 |
关于在全县开展“遵党章、明党纪、强监督、促落实”专项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结合全党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省市“效能风暴”行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县委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中开展“遵党章、明党纪、强监督、促落实”专项教育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十六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以“遵党章、明党纪、强监督、促落实”为主题,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以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意识,集中整顿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形成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二、重点任务
(一)遵党章,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各级党组织要把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通过开展“深入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争做合格党员”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主动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把党章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作为理论学习、党课教育、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全面了解掌握党章的基本内容。严格遵守党章,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建立健全党内制度、评判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现实表现、维护党内团结统一等各项具体工作和行动之中。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办事的要及时提醒,对违反党章规定的要坚决纠正。广大党员要时刻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自己在党性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六项基本条件,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当先锋、作表率。
(二)明党纪,坚决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严明和遵守党的纪律,是保证政令畅通、实现目标任务、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法宝。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在重大问题和重大事件上,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决不允许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在重大方针政策落实上,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生活若干准则办事,认真执行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严明党的宣传纪律,坚决不能公开宣传和发表同上级党委决定相反的言论。严明党的经济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经济工作制度,坚决禁止收受馈赠、索取现金、侵占国家及集体财物以及干部经商办企业等非法牟利行为。严明党的群众工作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经常性地开展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纪律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行为,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加强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严把“入口关”,畅通“出口关”,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努力保持党员队伍纯洁,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强监督,集中整治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法律监督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22条实施细则”及县委贯彻意见为切入点和动员令,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劲头,下实手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管,用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一要坚决整治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奢侈浪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规定,加大财政预算公开力度,有效控制预算支出。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档次,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进行娱乐活动。严禁超编、超标购置公务用车。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外出考察审批制度,杜绝一般性考察活动,确需外出考察学习的要按程序报批,除真实提供考察活动的目的、路线、时间和经费来源等内容外,还要将参加考察人员基本情况报审批部门备案,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培训等名义公费旅游。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两个务必”,带头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带头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带头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二要坚决整治漠视群众、脱离群众等官僚主义问题。结合“双联”行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服务群众、联系群众制度,千方百计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实施重大决策、重大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遇到与群众意愿不合的要耐心做工作,多角度思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最大限度地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改进调查研究方式,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服务群众的思想理念,经常深入到问题复杂、矛盾较多的地方同干部群众一起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充分关注弱势群体,妥善解决农村五保人员、残疾人员和遭受重大灾害、重大疾病人员的生活困难。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领导包案和干部下访等制度,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超前化解矛盾纠纷,主动协调利益冲突。对于群众一般性信访诉求,乡镇党委要组织专门工作人员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合理处置;遇到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党政“一把手”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尽快掌握事件真相,群策群力,做好处置维稳工作,绝不允许发生反应迟钝、麻木不仁甚至有意遮掩、包庇护短等容易激化矛盾、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现象。
三要坚决整治弄虚作假、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问题。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坚决反对搞急功近利、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纠正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不良风气。精简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切实改进会风文风。今后凡是要求县级领导和乡镇部门“一把手”参加的会议,没有特殊事情一律不准请假;凡是需要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的全县性工作会议,必须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经研究同意后方可召开。严肃会议纪律,坚决禁止参会顶替、到会早退,会场拨打电话、交头接耳、瞌睡打盹等现象。无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严格控制和减少部门的检查评比、达标考核等活动,涉及全县性的检查、评比活动由县委办、政府办统一审批。
四要坚决整治与民争利、以权谋私等为政不廉问题。认真落实国家支持“三农”各项惠农资金政策,严禁以任何理由强行向农民收取“办公费、“服务费”、“保险费”等费用;严禁在低保评定、救灾救济以及社会公益活动中优亲厚友、先己后人甚至吃拿卡要;严禁在城镇拆迁、电力工程及石油勘探临时占地、油田井场征地等补偿上欺骗群众、谋取私利。建立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发改、民政、农业等部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重大项目实施、专项资金使用、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安全有效合理使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等工作机制,支持新闻媒体开展依法监督。
五要坚决整治情趣低下、不思进取等消极散漫问题。建立健全单位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乡镇、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因公外出(出县)必须按照《环县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暂行规定》,实行报告备案制度,做到事先书面请假,无特殊事由不许电话请假,坚决杜绝事后补假,禁止请长假、常请假和越权放假。坚决纠正上班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聊天玩游戏和乡镇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遥控”、“走读”现象,坚决禁止党政干部参与赌博、贪图享乐甚至为社会不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现象。大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建立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集中解决一些部门存在的制度执行不力、服务不够热情等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形象评议和作风承诺等约束监督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领导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四)促落实,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坚持从把握工作大局、推进项目建设上看作风,从解决一些棘手难缠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上看作风,从深入田间地头、狠抓工作落实上看作风,找准转变作风的着力点,把作风建设的成效体现到具体工作落实中来。严格实行重点项目“三个一”包抓责任制及招商引资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和失误问责等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政策支持、审批服务等环节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坚持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制度,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标准,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主要指标的考核,注重工作实绩和工作作风,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继续坚持“五个一”(干部在一线工作、问题在一线解决、决策在一线调研、作风在一线转变、业绩在一线创造)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县委“九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为民务实之风,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用更多的精力抓落实。加大常规检查、随机抽查和暗访核查力度,对推诿扯皮、久拖不办、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并进行组织处理和法律问责。大力倡导言必行、行必果的良好风气,坚决纠正只说不做、一推一动、推而不动的不良倾向,对县委、县政府定了的事、安排了的工作,要急事快办,特事特办,能快则快,能超则超。对一些重难点工作,要开动脑筋,多想办法,不等不靠,迎难而上,确保取得实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了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委后楼202室,联系电话:4521111,电子邮箱:hxzfjs@163.com)。各乡镇、各部门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迅速掀起活动热潮。
(二)开展明察暗访。从纪检、组织、人社、督查考核局和新闻媒体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地点,深入机关单位、服务窗口、娱乐场所、酒店餐馆实地暗访、电话抽查、录像拍照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干部在岗履职、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及机关效能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慵懒散慢、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风气进行严肃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加强舆论引导。在县电视台、县委县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设活动专栏,深入宣传开展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有效做法和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反映活动开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开曝光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加大对网络舆情反映问题的查处力度,及时跟帖回复和公布真相,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面引导网络舆论。加大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腐化堕落以及发生在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及组织人事等方面以权谋私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各项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专项教育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五)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公务员管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及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和法律手段,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班子成员和单位干部职工发生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负管理责任;凡因下属部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要追究主管部门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切实增强专项教育活动的威慑力。
(六)健全考核机制。坚持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选优、奖励惩处挂钩。通过开展党政机关效能建设万人评议活动以及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广泛吸收人民群众评价和监督意见。建立约谈警示制度,对作风建设民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由纪检监察机关约谈主要负责人或在全县公开通报。
附:全县“遵党章、明党纪、强监督、促落实”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全县“遵党章、明党纪、强监督、促落实”
专项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 谦 县委书记
副组长:何英禅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田建堂 人大常委会主任
朱芳明 政协主席
高鹏程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康新春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永涛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刘永杰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姚振杰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成 员:何治国 县委办主任
刘建瑞 人大办主任
付怀情 政府办主任
梁培福 政协办主任
王怀忠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魏喜龙 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马金辉 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炳年 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徐俊智 财政局局长
黄贵耀 审计局局长
杨树奎 民政局局长
黄满斌 文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高鹏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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